自国内发生非洲猪瘟疫情以来,我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自治区领导多次作出指示批示,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将有效防控非洲猪瘟疫情列入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自治区政府多次召开会议、发出通知,全面部署我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相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压实防控责任,开展疫情监测排查,加强餐厨剩余物源头管控,强化生猪及生猪产品调运、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监管,严格处置疫情,严密防堵境外疫情传入,防控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我区首例非洲猪瘟疫情被确诊后,非洲猪瘟成为公众关注的热点。6月2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就非洲猪瘟病毒传染特性、猪肉产品检疫检验和质量安全监管等公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1.非洲猪瘟会感染人吗?
非洲猪瘟不是人畜共患病。猪是非洲猪瘟病毒唯一的自然宿主,除家猪和野猪外,其他动物不感染该病毒。虽然对猪有致命危险,但对人却没有危害,属于典型的传猪不传人型病毒。自发现非洲猪瘟近一百年来,全球范围内没有出现人感染非洲猪瘟的情况。
2.市场上的猪肉产品还能买来吃吗?
国家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生猪进入定点屠宰场前、后,必须严格按规定进行疫病检疫、肉品品质检验,经检疫检验合格的猪肉产品,附具有“两证两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检疫验讫印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验讫印章),方可调出定点屠宰场。生猪产品进入市场销售实行准入制度,必须来自定点屠宰场、且附有“两证两章”,方可进入市场销售。在正规市场销售的猪肉都可以放心购买、经过烧熟煮透后可以放心食用。
3.进入定点屠宰场的生猪要经过什么检查?
生猪进入定点屠宰场前,屠宰场要对生猪查证验物,即查验生猪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佩戴的畜禽标识,了解生猪来源情况和运输过程情况,查验生猪临床健康状况、检测“瘦肉精”。有合法有效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证物相符、生猪来源于非禁运区域、运输途中未出现异常情况、临床健康、“瘦肉精”检测阴性的生猪,方可准予进入定点屠宰场待宰。
4.生猪屠宰前检疫不合格的怎么处理?
检出疑似国家检疫规程规定病种的,要采样进行兽医实验室检测,确诊的按照规定作无害化处理。对发现患有国家检疫规程规定以外疫病的,要隔离观察,确认无异常的,方可准予屠宰。
5.生猪在屠宰环节要检疫哪些疫病?
生猪在屠宰环节按规定要检疫口蹄疫、猪瘟、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炭疽、猪丹毒、猪肺疫、猪Ⅱ型链球菌病、猪支原体肺炎、副猪嗜血杆菌病、猪副伤寒、旋毛虫病、猪囊尾蚴病等传染病和寄生虫病,其中炭疽、猪Ⅱ型链球菌病、旋毛虫病、猪囊尾蚴病是人畜共患病。
6.生猪肉品品质检验内容有哪些?
生猪肉品品质检验内容包括生猪健康状况、传染病和寄生虫病以外的疫病、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有害物质和有害腺体、病变组织、种(阉)猪、屠宰加工质量、胴体放血是否干净、有无外伤、有无出(充)血点、斑块、色泽是否良好、机械损伤、其他影响肉品质量和国家规定的检验项目。
7.屠宰检疫、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怎么处理?
屠宰检疫、生猪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定点屠宰场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作无害化处理,并做好处理记录。违反规定的,定点屠宰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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