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通知》(桂财库〔2017〕6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社会保障资金保值增值工作的通知》(桂财社〔2023〕105号)和《钦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钦州市本级财政专户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钦市财库〔2019〕15号)文件要求,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财政金融局(以下简称:“自贸区钦州港片区财政金融局”)将以竞争性方式开展中马钦州产业园区本级社保基金定期存款存放(2024年第一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争性存放内容
本期定期存款存放金额为人民币2820万元;存款期限为1年,采用竞争性方式确定存放银行。
二、参选银行资格要求
(一)在钦州市内设有营业网点的银行;
(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三)依法纳税,财务稳健,经营状况良好;
(四)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五)按规定履行社会责任,切实维护金融稳定。
三、报名截止时间和地点
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向参与本次竞争性存放的银行,可于公示之日起前往自贸区钦州港片区财政金融局国库版块办公室(中马大街1号办公楼一楼)报名领取《自贸区钦州港片区财政金融局关于本级社保基金定期存款存放(2024年第一期)备选银行综合评价表》,并于2024年7月31日前将参与本次竞争性存放的相关资料送达自贸区钦州港片区财政金融局国库版块办公室,逾期送达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参与竞争性存放的资料处理)。
资料包括:《自贸区钦州港片区财政金融局关于本级社保基金定期存款存放(2024年第一期)备选银行综合评价表》及其自评依据(其中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等指标为总行2023年的监管指标)、廉政承诺书、银行简介、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经营信誉及风险控制承诺、定期存款利率承诺书(包括1年期利率和提前支取的利率)等证明文件一式两份,并分开装订。所有参选银行的资料由钦州市级分支机构提供,请务必确保资料齐全,现场审核通过后现场进行密封。
四、竞争性存放中选结果查询
评选委员会评分后,自贸区钦州港片区财政金融局将中选结果予以公告。公告查询地址:http://zmqzcyyq.gxzf.gov.cn/(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丽,联系电话:18107778684。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
钦州港片区财政金融局
2024年7月23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