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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加输马来西亚、越南自助打印优惠原产地证书的公告

2024-08-16 08:43   来源:海关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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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海关总署决定自2024年9月1日起,增加《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项下输越南原产地证书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项下输马来西亚、越南的原产地证书为可自助打印证书。其他事项按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77号(关于全面推广原产地证书自助打印的公告)执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4年8月13日

公告下载:海关总署关于增加输马来西亚、越南自助打印优惠原产地证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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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机构整合,中马钦州产业园区政务服务平台已合并到自贸试验区钦州港片区政务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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