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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再次收集国有土地上不动产“登记难”历史遗留问题的通告

2024-09-04 08:49   来源: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自然资源和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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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快解决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不动产“登记难”问题,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统一工作部署,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以下简称钦州港片区)自然资源和建设局开展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再排查工作,现就相关问题进行摸底排查、线索收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收集范围
钦州港片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已依法出售并交付使用,但因历史遗留问题未能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建设项目、个人住房等。
(一)开发建设单位申请主体不清或缺失的问题。
1.开发建设单位因改组、改制、合并和兼并等原因造成申请主体不清的问题。
2.开发建设单位灭失的问题。
3.开发建设单位不配合不动产登记造成登记主体缺失的问题。
4.开发建设单位法定负责人失联导致申请主体缺失的问题。
(二)土地权属来源不清或权属资料不全的问题。
1.国有土地建设项目已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无土地权属来源的问题。
2.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无土地、房屋权属来源的问题。
3.198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施行前,国有建设用地上独栋居民楼土地权属来源不全的问题。
4.城镇范围内原违规用地建设的问题。
(三)国有土地上已经出售的房屋供地手续不全或相关费用未缴的问题。
1.项目供地手续不完善的问题。
2.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和相关税费的问题。
3.建设项目用地实际使用范围超出供应地块范围的问题。
(四)规划许可、竣工验收、消防和人防手续不完善的问题。
1.国有土地已经出售房屋的建设项目未通过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的问题。
2.违反规定存在擅自改变用途、超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范围、超容积率等的问题。
3.项目建设工程竣工手续、消防手续和人防手续缺失的问题。
(五)房屋、土地信息不一致和跨宗地建设的问题。
1.国有土地上原分开登记的房屋、土地信息不一致的问题。
2.项目跨宗地建设和分割、合并办证的问题。
(六)其他问题。
1.不动产因抵押、查封等原因无法办理登记的问题。
2.不动产登记所需资料遗失的问题。
二、收集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8日结束。
三、收集方式及联系电话
问题申报人请填写《钦州港片区国有土地上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征集表》(详见附件),并按以下方式提交表格及相关材料。
(一)现场提交地址:广西钦州市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友谊大道88号钦州港片区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2-6号窗口,联系电话:0777-8880230。
(二)邮寄提交地址:广西钦州市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友谊大道88号钦州港片区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2-6号窗口,联系电话:0777-8880230;邮编:535008;收件人:钦州港片区不动产登记窗口;收件电话:0777-8880230。
(三)电子邮件提交:将材料扫描后,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zrzyhjsj@163.com,联系电话:0777-8880230。

附件钦州港片区国有土地上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征集表

如有需要,请问题申报人扫描上方二维码下载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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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示:

    由于机构整合,中马钦州产业园区政务服务平台已合并到自贸试验区钦州港片区政务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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