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渔民朋友:
你们好!感谢大家对我市海洋与渔业执法工作的支持和监督。
从2月中下旬开始,我市管辖海域逐渐进入非法抽螺高峰期。近期,通过日常巡查和渔民群众举报,执法机关先后在三墩中船西侧、30万吨油码头周边、犀牛脚沙督岛周边、大风江口等海域,查处10余起涉嫌非法抽螺案件。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发现个别渔民向不法分子提供船只、抽螺工具并受雇于不法分子直接从事非法抽螺活动。非法抽螺等非法捕捞活动不仅损害海洋环境,破坏渔业资源,甚至可能卷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之中。
在此,郑重告诫各位渔民朋友不要向不法分子提供船只、抽螺工具并参与非法抽螺等非法捕捞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非法抽螺属于违法行为,当事人需承担的法律后果包括: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至5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执法机关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打击各类非法捕捞行为,强化非法抽螺重点区域巡查管控,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凡是存在抗拒执法、暴力抗法的,依法从严惩处。
恳请大家继续监督、支持并协助我们做好打击非法捕捞工作,发现非法抽螺等违法行为,及时举报。举报电话: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一大队(0777-2843303)、渔业综合执法大队(19107876205)、执法监察科(0777-3217185);市渔业电台(0777-2834228);公安(110);海警(95110)。
附件:钦州海域非法抽螺重点区域位置分布图
钦州市海洋局 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政府
钦州海警局
2025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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