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1日,我局在钦州港高沙头村南见龙项目工地旁的低矮砖房内依法扣押了涉嫌违法经营储存的3个塑料油罐、1吨柴油以及0.64吨汽油。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二条第三款、第八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现予以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请上述物品所有人持有效证件到我局认领并接受调查处理。逾期未至的,我局将对扣押的涉案物品依法处理。
联系人:彭建平、姚连仲 联系方式0777—3666920
联系地址:钦州港滨海大道淡水湾口岸联检大楼6楼
特此公告!
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综合执法局
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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