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钦州港口有限公司委托广西北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北部湾港钦州港域金谷港区金鼓江作业区20号泊位扩建工程(港池疏浚临时用海)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稿)》(以下简称《报告表》)。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的有关要求,现对《报告表》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6日至5月19日(10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书面反馈至中马钦州产业园区自然资源局(中马钦州产业园区中马北一街智慧园2号楼2楼)。
特此公示。
附件:1. 北部湾港钦州港域金谷港区金鼓江作业区20号泊位扩建工程(港池疏浚临时用海)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稿)
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5月6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柏成,0777-5988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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