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整治
海上定置网等违法违规网具的通告
钦政通〔2025〕2号
为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渔业资源,维护渔业生产秩序和海上交通秩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使用禁用网具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红树林资源保护条例》、《农业部关于禁止使用双船单片多囊拖网等十三种渔具的通告》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决定在管辖海域开展海上定置网等违法违规网具清理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清理整治范围:全市管辖海域范围内,重点清理整治三娘湾白海豚栖息地海域、红树林保护区海域、平陆运河出海口航道海域以及其他影响船舶通航安全的海域。
二、清理整治对象:管辖海域范围内,塞网、渔箔、围海、地笼等各类违法违规网具及其附属设施。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须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自行拆除各类违法违规网具及其附属设施;逾期未拆除或未完全拆除的,有关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置,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四、在清理整治期间,存在聚众闹事、抗拒执法的,依法从严惩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各类违法违规网具及其附属设施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一大队(0777-2843303)、渔业综合执法大队(19107876205)、执法监察科(0777-3217185);市渔业电台(0777-2834228);公安(110);海警(95110)。
特此通告。
2025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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