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的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滨江大道、丹二路中段(马莱大道—马良路)、马毅街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事项拟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选择编制服务单位,具体事项如下:
项目基本情况
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滨江大道工程,道路总长约1.925km,红线宽度32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项目总投估算为17700万元。
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丹二路中段(马莱大道—马良路)工程,道路总长约1.711km,红线宽度22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项目总投估算为11600万元。
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马毅街工程,道路总长约1.152km,红线宽度32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项目总投估算为10600万元。
滨江大道、丹二路中段(马莱大道—马良路)、马毅街工程项目均位于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一期)马莱大道以北片区范围内。三个工程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预算控制价合计为334720元,其中滨江大道为129670元,丹二路中段(马莱大道—马良路)为104580元,马毅街为100470元。
二、报价单位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工程咨询单位应当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
三、比选须知
(一)采购范围:滨江大道、丹二路中段(马莱大道—马良路)、马毅街工程项目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要求各项目出具独立的相应报告文件。
(二)接收报价文件截止日期:至2021年9月14日18:00止。
(三)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12个工作日内提交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获得批复后7个工作日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本),可研评审会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修订本)。
(四)报价文件组成(以下文件必须提供且均需加盖公章并标注页码)
目录
第一章、报价人简介
第二章、营业执照、备案截图等证明材料;
第三章、报价函(按比选文件附件1格式报价,并附报价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报价单位开户银行及账号等);
第四章、企业近两年已完成类似项目一览表,在一览表中注明合同名称、合作单位、合同金额等(一览表后附合同扫描件;
第五章、服务方案及服务工期、进度安排承诺书等;
第六章、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情况一览表,在一览表中注明人员姓名、年龄、担任职务、职称(执业)证书等,同时注明人员证件扫描件在报价文件中对应的页码(一览表后附人员相关证书扫描件及近三个月(2021年6月—8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四、报价文件报送方式及要求
报价方式为纸质文件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报价文件数量:1正5副(报价文件要求密封于文件袋内)。
可选择邮寄或现场递交方式报送(如采用邮寄方式报送,须通过EMS或顺丰速运邮寄,送达时间不得晚于公告截止时间)。邮寄或送达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友谊大道88号中马广场5号写字楼19层。
联系人电话:吴雪凝0777-5988992 15807707776
报价文件我公司一律不予退回。
五、评审规则
(一)我公司将结合报价单位的资质条件、业绩及报价等因素,综合择优选定本项目的中选单位。
(二)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报价文件作无效处理
1.不响应比选文件实质性要求;
2.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
3.报价超出预算控制价的;
4.报价低于控制价80%的;
5.报价文件报送时间已超过规定截止时间;
6.纸质版报价文件未按要求密封;
7.报价文件资料未加盖公司公章;
8.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符合比选要求,或超出经营范围报价的;
9.存在其他不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行为。
六、中选通知书的发放
确定中选人后,我公司将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
七、其他
1.中选人应在《中选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我公司签订合同,中选人如不按规定与我公司签订合同,我公司有权另行选定中选人。
2.如发现中选人提供虚假资质证明文件等材料的,我公司有权另行选定中选人;已经签订合同的,我公司有权解除,如对我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我公司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
附件: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滨江大道、丹二路中段(马莱大道—马良路)、马毅街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公开比选文件.docx
广西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2021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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