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开展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有关规定。
(2)行使城市管理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有关职能。
(3)行使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有关职能。
(4)行使城乡规划管理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有关职能。
(5)负责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物价、商标、知识产权、商务、盐业、粮食等领域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有关职能。
(6)行使交通运输管理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职能。
(7)协助钦州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开展文化市场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及与执法相关的文化市场监管工作。
(8)行使海洋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职能。
(9)负责钦州港片区“12315”投诉平台诉转案件的办理。
(10)负责对综合执法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进行应诉。
(11)协助建设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完善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共享机制,推进智能化监管。
(12)牵头建立由区直有关部门及钦州港片区管委会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综合行政执法的相关政策,统筹、协调解决综合行政执法的重大事项以及相关部门职责衔接问题。
(13)完成工委、管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综合执法局共有局本级单位1个,二级机构1个。其中:局本级设4个业务板块:1.综合管理板块;2.交通执法板块;3.城管执法板块;4.市场监管执法板块。
设二级机构: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综合执法支队。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级单位: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综合执法局
二级机构: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综合执法支队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454.72万元,同比增加454.72万元,增长100%。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财政拨款收入454.72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增加454.72万元,增长100%,主要由于我局是新成立的部门,因此没有同期收入、支出对比数。
(二)支出总计454.72万元,同比增加454.72万元,增长100%。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81.02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同比增加81.02万元,增长100%,主要由于我局是新成立的部门,因此没有同期收入、支出对比数。(下同)
2.城乡社区支出(类)303.9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对违反城市管理、城乡规划、影响市容市貌等违法行为执法工作产生的劳务费、公告费等经费支出。同比增加303.93万元,增长100%。
3.交通运输支出(类)0.5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治理超限超载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规定的行为的执法工作,如普法宣传费等经费支出。同比增加0.53万元,增长100%。
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69.2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海洋执法工作,对海上非法养殖蚝排、鱼排等进行拆除整治所产生的劳务费等经费支出。同比增加69.24万元,增长100%。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综合执法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4.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01万元,项目支出430.71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31万元,主要用于为局机关和所属二层机构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开展普法宣传、业务培训,以及办公楼租赁费用等。
2.市场主体管理49.5万元,主要用于对商标、广告进行监督管理,打击商标侵权行为,打击各类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虚假广告,监督商品质量,制止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受理投诉、查处广告违法案件。
3.市场秩序执法4.72万元,主要用于依法查处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活动中的质量违法行为;打击传销违法活动,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受理有关传销的申诉、举报;开展农资、建材、食品相关产品、特种设备安全、质量提升专项执法打假工作。
4. 质量安全监管3.11万元,主要用于自贸区重要工业产品进行监督抽查,包括获得生产许可证多家企业、食品相关产品多家企业、其他重要消费品、定量包装产品、强制认证产品等开展监督检查。
5. 食品安全监管15.89万元,主要用于餐饮环节、食品生产环节和食品经营环节食品检验的委托抽检费用检测费用;以及委托咨询服务,对全年食品质量安全风险进行季度分析报告。
6.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1.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市容环境整治工作,拆除影响市容市貌、违章搭建的广告牌、铁皮屋等;治理占道经营、噪音扰民等城管难题 配合有关部门解决公共停车设施挪用、占用人行道乱停乱放等问题,对“僵尸车”等问题车辆进行清理。
7. 行政运行24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8. 城管执法279.9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查违控违”日常巡查工作,对违反城市管理、城乡规划、影响市容市貌等违法行为开展联合执法活动;对违法搭建等进行突击检查,加强对违规抢建抢搭行为的日常巡查工作,严厉查处违搭违建行为。
9.公路运输管理0.53万元,主要用于全面排查整改国务院大督查发现的公路货运执法问题,打击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强行冲卡等行为;开展常态化超限超载联合执法活动,加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货物装载工作监督,从源头杜绝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有效预防货车道路交通事故。
10.海域与海岛管理69.2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海洋执法巡查工作,对海上非法养殖蚝排、鱼排等进行拆除整治,加强对非法养殖用海设施等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加强对片区海洋环境、非法养殖等方面的监管。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综合执法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0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0.23万元,主要包括: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23.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综合执法局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综合执法局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 万元。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综合执法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60万元,支出决算37.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92%;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度增加37.75万元,增长100%。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1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
(二)2021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7.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92%,同比增加37.75万元,增长100%。
1.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度支出37.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92%,同比增加37.75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购买3辆工作车辆。2021年末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车保有量为3辆。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1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为车辆市场价格的调整。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1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大于2020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我局是2021年新成立的部门,因此没有同期收入、支出对比数。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度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同比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主要原因是:由于车辆为新购入,未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列入年初预算。
(三)2021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综合执法局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78万元,比2020年度增加23.2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由于我局是2021年新成立的部门,因此没有同期收入、支出对比数。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综合执法局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2.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综合执法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已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4.72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能够按时完成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综合执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表一至表九).xls
关于委托公开2021年度部门决算信息的函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财政金融局:
根据《预算法》第十四条规定以及你局《关于批复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单位2021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自贸钦财金发〔2022〕122号)精神,我单位需要公开本级及所属单位2021年度部门决算信息。根据预决算统一集中公开要求,委托你局将我单位2021年度决算信息在钦州市财政局门户网站的预决算公开专栏上进行公开。我单位决算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信息的真实性、公众的解疑释惑由我单位负责。
(公开信息咨询电话:3888161,联系人:李奕旻)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
钦州港片区综合执法局
2022年7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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