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钦州市和片区管委会有关优化营商环境和服务产业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服务产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工作机制和保障措施并组织实施,建立完善以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为导向的服务产业发展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
2.负责协调政府(或管委)有关职能部门和服务机构做好产业服务相关工作。为落户企业提供商事登记咨询及代办服务;协调办理投资项目立项(备案)、规划、土地、建设、环保等审批手续;协助办理投资项目使用水、电、气等供应手续。
3.负责联系相关部门和机构,为产业发展提供信息咨询、创业扶持、融资担保、技术支持、市场开拓、人才培训和政策兑现等多层次社会化服务。
4.负责协助企业申办符合政策的各类发展专项资金,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协助企业开展国内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帮助企业拓展国内外市场。
5.负责建立完善政企沟通对话机制,多方式、多渠道听取企业的反映和诉求,了解投资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受理产业项目对产业服务工作的投诉,并及时协调解决。
6.完成片区工委、管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产业服务中心是钦州港片区管委会管理的相当正处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商事服务、投资服务、建设服务、运营服务等4个业务板块。
1.商事服务板块
负责承担企业落户政策咨询解答及相关证照代办服务工作;负责片区营商环境具体工作,建立健全营商环境促进和企业服务工作体系。
2.投资服务板块
负责承担投资项目涉及的立项或备案、项目选址、用地预审、环境评价、土地出让等事项的协调办理工作。
3.建设服务板块
负责承担投资项目涉及的工程规划,人防、消防、防雷、抗震、节能审核,施工许可、质量监督等事项的协调办理工作。
4.运营服务板块
负责协调解决企业和项目运营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负责审核企业政策兑现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列入部门决算的单位为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产业服务中心,无二层机构。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4682.65万元,同比增加5326.56万元,增长56.93%。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财政拨款收入14682.65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增加5326.56万元,增长56.93%,主要原因是入驻钦州港片区企业(项目)增加,相应优惠政策兑现增加。
(二)支出总计14682.65万元,同比增加5326.56万元,增长56.93%。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9.8万元:主要用于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2023年招商引资签约项目履约评价工作的经费支出。同比减少10.93万元,下降52.73%,主要原因是2023年定额公用经费列入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
2.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14672.85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协议约定及企业履约情况兑现给钦州港片区入驻企业(项目)产业扶持资金、厂房租金补助等各类资金补助产生的经费支出。同比增加5337.49万元,增长57.17%,主要原因是入驻钦州港片区企业(项目)增加,相应优惠政策兑现增加。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产业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682.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4682.65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9.8万元,主要用于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2023年招商引资签约项目履约评价工作的经费支出。
2.事业运行13.2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等定额公用经费支出。
3.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14659.61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协议约定及企业履约情况兑现给钦州港片区入驻企业(项目)产业扶持资金、厂房租金补助等各类资金补助产生的经费支出。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产业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0万元。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产业服务中心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产业服务中心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产业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同比无增减。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产业服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整体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3个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支出14669.41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99.91%。
本部门对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涉及支出14682.65万元。根据绩效目标,自评得分为100分,评级为一等。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3年产业服务中心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全力做好企业(项目)复工复产、开工建设、投产运营等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履约评价对项目建设的诊断、评判和引导作用,促进企业履行投资合同约定,推动项目建设发展;同时,根据管委会工作部署,严格落实各类涉企优惠政策,加快企业投产达产,扶持企业更好发展,促进片区开发建设,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企业获得感与满意度。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经对照绩效目标自评,3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00%。自评发现存在问题主要是:项目投资合同梳理不够全面,年初预算指标设置精准度仍需提高,各项预算绩效指标设置细化不够。同时,对预算管控执行和财会监督重要性的认识有待普及和提升。下一步整改措施是:提高各预算项目申报人员的分析预判能力,全面梳理各项工作、各项目合同及政策文件,科学精准编制年度部门预算,合理安排资金额度。对于专项资金,建立项目管理办法,明确资金的使用方向和支出范围,从事前、事中、事后进行项目绩效管理。同时加强与财政部门、财务集中核算中心的沟通和协调,及时加快各项资金的拨付,进一步保障各项业务事项得以有序进行。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重点项目产业扶持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评级为一等,该项目年初预算在管委会公共专项中安排,项目预算数、执行数等按照财政要求执行,年中列入部门预算列支,执行数为1461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照项目投资协议、合同等相关条款约定,对符合条件的重点企业(项目)给予项目建设奖励、项目建设及产业发展扶持,通过落实产业项目扶持资金政策,更好地扶持企业发展,加快企业投产达产,促进片区开发建设。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于委托公开2023年度部门决算信息的函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财政金融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规定以及你局《关于批复片区单位2023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自贸钦财金发〔2024〕113号)精神,我单位需要公开本级及所属单位2023年度部门决算信息。根据预决算统一集中公开要求,委托你局将我单位2023年度决算信息在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的预决算公开专栏上进行公开。我单位决算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信息的真实性、公众的解疑释惑由我单位负责。
(公开信息咨询电话:0777—5988071,联系人:潘夏梅)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
钦州港片区产业服务中心
2024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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