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开展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有关规定。
2.行使城市管理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有关职能。
3.行使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有关职能。
4.行使城乡规划管理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有关职能。
5.负责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物价、商标、知识产权、商务、盐业、粮食等领域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有关职能。
6.行使交通运输管理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职能。
7.协助钦州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开展文化市场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及与执法相关的文化市场监管工作。
8.行使海洋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职能。
9.负责钦州港片区“12315”投诉平台诉转案件的办理。
10.负责对综合执法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进行应诉。
11.协助建设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完善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共享机制,推进智能化监管。
12.牵头建立由区直有关部门及钦州港片区管委会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综合行政执法的相关政策,统筹、协调解决综合行政执法的重大事项以及相关部门职责衔接问题。
13.完成工委、管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综合执法局共有局本级单位1个,二级机构1个。其中:局本级设4个业务板块:1.综合管理板块;2.交通执法板块;3.城管执法板块;4.市场监管执法板块。
设二级机构1个: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综合执法支队。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级单位: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综合执法局;
二级机构: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综合执法支队,不独立核算。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550.08万元,同比增加102.32万元,增长22.85%。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财政拨款收入550.08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增加102.32万元,增长22.85%,主要原因:一是增加购买高速执法艇预算支出,二是根据业务需要,增加缉私走私等经费。
(二)支出总计550.08万元,同比增加102.32万元,增长22.8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3.1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海上打私、市场监管、食品安全、质量抽检、企业年报和知识产权服务、办公场所租赁,和普法宣传工作所产生的咨询服务、印刷、抽检、劳务等费用支出。同比增加19.49万元,增长11.23%,主要原因是根据业务需要,增加缉私走私等经费。
2.卫生健康支出51.6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和海上反走私防疫情输入封控等经费支出。同比增加51.6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政策调整,做好相关费用结算工作。
3.城乡社区支出300.3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对违反城市管理、城乡规划、自然资源管理,和影响市容市貌等违法行为执法工作产生的劳务费、测绘费、公告费等经费支出;以及购买执法设备、执法人员人身意外保险和高速执法艇经费支出。同比增加29.18万元,增长10.76%,主要原因是增加购买高速执法艇预算支出。
4.交通运输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治理超限超载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规定的行为的执法工作,如开展涉路违法行为整治工作设备、劳务费用支出。同比增加2万元,增长66.67%,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安排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综合执法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0.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50.08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商贸事务)47.0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海上打击非法走私行动,执法快艇燃油费、维修费,执勤卡口建设修缮等费用。
(二)其他商贸事务支出42.5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海上打击非法走私行动,执法快艇燃油费、维修费,执勤卡口建设修缮等费用。
(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市场监督管理事务)13.75万元,主要用于为局机关和所属二层机构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开展普法宣传、业务培训以及办公楼租赁费用等。
(四)市场主体管理15万元,主要用于对商标、广告进行监督管理,打击商标侵权行为,打击各类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虚假广告,监督商品质量,制止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受理投诉、查处广告违法案件。
(五)市场秩序执法2.99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打击传销普法宣传费用支出。
(六)质量安全监管3.95万元,主要用于自贸区重要工业产品进行监督抽查,包括获得生产许可证多家企业、食品相关产品多家企业、其他重要消费品、定量包装产品、强制认证产品等开展监督检查。
(七)食品安全监管22.06万元,主要用于餐饮环节、食品生产环节和食品经营环节食品检验的委托抽检费用检测费用;以及委托咨询服务,对全年食品质量安全风险进行季度分析报告。
(八)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45.7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市容环境整治工作,拆除影响市容市貌、违章搭建的广告牌、铁皮屋等;治理占道经营、噪音扰民等城管难题; 配合有关部门解决公共停车设施挪用、占用人行道乱停乱放等问题,对“僵尸车”等问题车辆进行清理,以及开展企业年报咨询服务等费用。
(九)重大公共卫生服务51.65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和海上反走私防疫情输入封控等经费支出。
(十)行政运行53.79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差旅费、培训费、水电费、公务车辆运行和维护费等经费支出。
(十一)城管执法246.5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查违控违”工作,对违反城市管理、城乡规划等违法行为开展执法活动经费支出;以及购买执法设备、执法人员人身意外保险和执法船只费用支出。
(十二)公路运输管理5万元,主要用于全面排查整改国务院大督查发现的公路货运执法问题,打击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强行冲卡等行为;开展常态化超限超载联合执法活动,加强重点货运单位货物装载工作监督,从源头杜绝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有效预防货车道路交通事故。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综合执法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0万元;公用经费0万元。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综合执法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1.26万元,支出决算10.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85%;支出决算数比2022年度减少0.58万元,下降5.15%。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
(二)2023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0.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85%,同比减少0.58万元,下降5.15%。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无支出,2023年末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车保有量为3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支出10.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85%,同比减少0.58万元,下降5.15%。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管理。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管理。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小于2022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管理。
(三)2023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同比无增减。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综合执法局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65.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86.5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8.79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62.0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62.0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5%。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综合执法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整体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2023年度20个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支出506.98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我局对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涉及支出455.89万元。根据绩效目标,自评得分为96.4分,评级为一等。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多功能清障船项目进入设计阶段;换发制服69套,购买人身意外保险69份;指导企业完成22项专利申报并取得初审合格证;超额完成市场主体年报工作,年报率全市排名第一;立案处罚占道经营行为71起,治理人行道违停车辆5072辆/次,拆除破损、违规设置广告牌468处;累计开展违法建筑拆除行动33次,拆除新增违法建筑50680㎡,确保重点项目顺利建设;清理违法占海养殖蚝(渔)排237张,拆除非法用海铁皮棚3500㎡,保障船舶通航安全及用海项目建设顺利开展;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519批次,检查特种设备1297台(套);采取定点和流动稽查相结合的方式,不定期开展路面打非违法和治理超限超载执法;组织海关、海事、公安等部门,协同海警部门,共破获涉私案件111起,抓获涉案人员58人,查扣涉私冻品、香烟、水果、船舶等物品一批,涉案案值18378.05万元,拍卖涉案货物缴存89.79万元,严厉打击走私违法犯罪活动;完成钦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通过国家评审,国家卫生城市通过复审。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经对照绩效目标自评,17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85%;3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5%。自评发现存在问题主要原因:一是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还有待加强,年度预算编制当中绩效目标指标设置相对简单,指标细化不够;二是项目绩效管理不够精细。下一步整改措施是:我局将高度重视预算绩效工作,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加强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做好年初绩效评价指标的设计量化,强化预算执行期间的绩效监控及年终的绩效评价,根据下一年度预算资金编制,严格抓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率;同时加强人员继续教育,不断提高预算编制和数据分析能力。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1)查违控违工作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7.65分,评级为一等,项目调整预算数为2.42万元,执行数为151.2万元,完成预算的76.5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3年我局全年累计开展违法建筑拆除行动33次,开展查违控违巡查48次,拆除新增违法建筑50680㎡,立案查处 12 起,维护项目施工22次,严厉查处违法建设、违法用地行为,确保片区重点项目顺利建设。强化海洋巡查,发放规范用海普法宣传资料800多份,清理违法占海养殖蚝(渔)排237张,拆除非法用海铁皮棚3500㎡,开展打击非法采砂专项行动10次,立案2起,收缴砂19770㎥,进一步规范用海秩序,保障船舶通航安全及用海项目建设顺利开展。查处林业违法案件9起,移送公安机关案件5件,严厉查处破坏林地、乱砍滥伐违法行为;支出进度较慢的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部分未支出经费调整到2024年度预算支出。
(2)执法船只专项购置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89.13分,评级为二等,项目调整预算数为11.5万元,执行数为75.76万元,完成预算的36.3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为加强打击各类涉海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维护港口生产秩序,保障海上交通安全,保护海洋资源和海洋环境,进一步规范用海秩序,保障船舶通行安全,促进向海经济发展,2022年经管委同意我局购买1艘7.5米快艇,和1艘15米高速艇,2023年支付7.5米快艇尾款和15米高速艇预付款;支出进度较慢的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部分经费调整到2024年度预算支出。
(3)2023年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专项资金(海上综合执法基地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86.67分,评级为二等,项目调整预算数为0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为完善海上执法相关配套基础设施,有效促进陆海新通道建设、推进向海经济发展,同意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海上综合执法基地项目立项。2023年已完成3艘执法快艇政府采购(该部分主要使用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付);海上综合执法基地项目建设工程,已完成执勤业务楼514.88㎡、1#仓库500㎡主体建设,停车场地平整、内部道路等场地硬化1379㎡、围墙、排水沟等配套设施建设,完成年度绩效目标80%,执勤业务楼、1#仓库正在装修中。2023年我局加强海洋巡查治理,联合相关部门解决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16处,组织清理违法占海养殖蚝(渔)排237张,蚝柱面积38亩,拆除非法用海铁皮棚3500㎡,进一步规范用海秩序,保障船舶通航安全及用海项目顺利建设,进一步维护海洋秩序,保障海上交通安全,保护海洋资源和海洋环境,进一步规范用海秩序,保障船舶通行安全,促进向海经济发展;支出进度较慢的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2023年申请的工程建设预付款(含前期工作经费)未能拨付,于 2024年初完成支付。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于委托公开2023年度部门决算信息的函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财政金融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规定以及你局《关于批复片区单位2023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自贸钦财金发〔2024〕113号)精神,我单位需要公开本级及所属单位2023年度部门决算信息。根据预决算统一集中公开要求,委托你局将我单位2023年度决算信息在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的预决算公开专栏上进行公开。我单位决算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信息的真实性、公众的解疑释惑由我单位负责。
(公开信息咨询电话:0777-3888161,联系人:李奕旻)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
钦州港片区综合执法局
2024年7月17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