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岗位设置和岗位员额控制数规定》(自贸钦办发〔2020〕10号),应急管理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钦州市关于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2)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规划,拟定相关政策、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3)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组织编制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组织开展预案演练。
(4)负责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
(5)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
(6)负责组织协调自然灾害预防和救助工作。
(7)负责消防工作。
(8)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权,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9)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的委托事项,组织辖区内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方面的行政执法。
(10)完成工委、管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11)有关职责分工:
与自然资源和建设局、社会事务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治救灾方面的职责分工。
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总体应急预案和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较大以上灾害应急救援和应急处置工作。
自然资源和建设局负责落实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社会事务局负责落实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负责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和水旱台风灾害预防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利工程调度工作。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应急管理局有局本级单位1个,二层机构1个。
局机关本级内设综合管理板块、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和教育培训板块、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板块、灾害预防和应急管理板块4个业务板块。
设二层机构1个: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应急救援中心。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本级单位: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应急管理局(独立核算单位)。
2.二层机构:中国(广西)自贸试验区钦州港片区应急救援中心(非独立核算单位,列入局机关统一核算)。
3.钦州港经济技术消防救援大队和钦州保税港区消防救援大队(独立核算单位)。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834.74万元,同比增加386.7万元,增长15.8%。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834.74万元,为园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增加386.7万元,增长15.8%,主要原因是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消防应急救援和其他支出同比增加。
2.事业收入0万元。
3.经营收入0万元。
4.其他收入0万元。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
6.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支出总计2834.74万元,同比增加386.7万元,增长15.8%。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卫生健康支出(类)34.8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新冠感染疫情防控网格封闭化费用支出。同比增加34.8万元,增长100%。
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2790.9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灾害风险防治、安全监管、应急救援、其他应急管理支出、消防应急救援支出。同比增加386.7万元,增长15.8 %,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消防应急救援和其他支出同比增加。
3.其他支出(类)9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春节和“119”全国消防日走访慰问消防救援队伍费用支出。同比增加9万元,增长100%。
4.结余分配0万元。
5.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34.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834.74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重大公共卫生服务34.8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新冠感染疫情防控网格封闭化费用支出。
2.行政运行30.87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8.99万元,主要用于宣传培训经费支出。
4.灾害风险防治21.99万元,主要用于钦州港片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经费和钦州港片区八桂应急先锋社区响应队建设经费支出。
5.安全监管89.08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经费、购买第三方安全技术服务经费以及安全生产建设项目审查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经费支出。
6.应急救援11.02万元,主要用于灾害应急处置经费和应急管理工作经费支出。
7.其他应急管理支出38.21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应急物资及装备经费、技能竞赛经费、钦州港片区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安全排查项目工作经费以及应急管理系统特岗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经费支出。
8.消防应急救援2590.78万元,主要用于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和钦州保税港区消防救援大队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以及项目经费支出。
9.其他支出9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春节和“119”全国消防日走访慰问消防救援队伍费用支出。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0万元(由园区组织人社局统筹);公用经费0万元(列入项目经费支出)。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同比无增减。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3.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2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8%。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应急管理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整体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15个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支出2834.74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本部门对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涉及支出2834.74万元。根据绩效目标,自评得分为98.1分,评级为一等。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达到了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能够按时完成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经对照绩效目标自评,15个项目均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00%。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购买第三方安全技术服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4.51分,评级为一等,项目调整后预算数为122.15万元,执行数为55.05万元,完成预算的45.0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除了因财政拨付不及时导致预算执行率偏低外,其他各项指标均已按既定目标完成,成效显著。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于委托公开2023年度部门决算信息的函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财政金融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规定以及你局《关于批复片区单位2023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自贸钦财金发〔2024〕113号)精神,我单位需要公开本级及所属单位2023年度部门决算信息。根据预决算统一集中公开要求,委托你局将我单位2023年度决算信息在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的预决算公开专栏上进行公开。我单位决算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信息的真实性、公众的解疑释惑由我单位负责。
(公开信息咨询电话:3889052,联系人:李健宁)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
钦州港片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7月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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