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1.主要职能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九年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负责制定学校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主要招收大化易地搬迁、丹寮社区、金窝社区、孔雀湾社区户籍和中马产业园区的学生。
2.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共设行政管理中心、学生发展中心、教师发展中心、质量监测中心、后勤服务中心、安全保卫中心、体艺活动中心、学生资助中心等8个中心。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为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学校本级。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416.23万元,同比增加416.23万元,增长100%。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416.23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增加416.2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校今年为新增单位,第一次做决算,所有数据均为增长状态。
2.事业收入0万元。
3.经营收入0万元。
4.其他收入0万元 。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
6.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支出总计416.23万元,同比增加416.23万元,增长100%。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教育支出(类)345.64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同比增加345.6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校今年为新增单位,第一次做决算,所有数据均为增长状态。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36.42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36.4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校今年为新增单位,第一次做决算,所有数据均为增长状态。
3.卫生健康(类)18.64万元:主要用于按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同比增加18.6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校今年为新增单位,第一次做决算,所有数据均为增长状态。
4.住房保障支出(类)15.5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15.5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校今年为新增单位,第一次做决算,所有数据均为增长状态。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学校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6.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6.2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 小学教育97.07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 初中教育248.57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4.28万元,主要用于按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4.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2.14万元。主要用于按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
5.事业单位医疗11.83万元,为本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6.公务员医疗补助6.81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7.住房公积金15.5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学校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6.2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52.1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助学金等;公用经费64.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同比无增减。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学校属于事业单位,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学校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学校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 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项目12个,项目支出总额128.78万元。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绩效自评结果为:9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128.78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75%,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00%;2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6.67%,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1个项目评为四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8.33%,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管理水平参差不齐,个别项目存在进度滞后、资金使用效率不高等;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还不够完善,部分指标设置不够科学合理,不能完全准确地反映项目的绩效情况。下一步改进措施:强化项目管理,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明确项目实施的各个环节和责任主体,加强对项目进度、质量和资金使用的监督和考核。定期对项目进行跟踪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确保项目按计划顺利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结合部门职能和项目特点,科学合理地设置绩效指标,突出指标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同时,加强对绩效指标的动态调整和完善,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指标权重和评价标准,确保指标能够准确反映项目的绩效情况。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9.25分,评级为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4.52万元,执行数为78.21万元,完成预算的92.5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时足额供餐率100%,共补助学生1148人。项目的实施,减轻了学生的家庭经济负担,项目质量完成良好,为师生营造了舒适的工作、学习环境。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