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能
(1)协助行政审批局行使审批、核发或转批各类批准文件等职能。
(2)负责进驻部门的协调服务、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
(3)受理服务对象对窗口服务质量、办事效率、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投诉及建议。
(4)落实技术和后勤保障,确保综合服务大厅正常运营。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内设1个机构:审批服务中心(负责前台审批工作,统一受理窗口业务)
(二)机构设置
项目板块承担项目审批业务,全周期服务重大项目审批,牵头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市场服务板块承担部门市场服务业务职责,牵头推进商事登记、“证照分离”和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等改革,负责市场监管、药品监管、商务、地方金融监管等领域的行政审批;社会事务板块承担社会事务领域行政审批业务。内设1个机构:审批服务中心(负责前台审批工作,统一受理窗口业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级单位: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行政审批局
二级机构: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审批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712.77万元,同比增加51.48万元,增长9.07%。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财政拨款收入712.77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增加51.48万元,增长13.85%,主要原因是2024年的政务服务中心租金合同签订按逐年递增5%的模式,因此在大厅运行维护专项经费中增加了60万元。
(二)支出总计712.77万元,同比增加51.48万元,增长13.8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类)712.7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和所属二层机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和日常运转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项目评审、印章刻制、现场勘验,以及办公楼租赁、物业管理、水电、电梯维护、办公费、印刷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同比增加51.48万元,增长13.85%,主要原因是2024年的政务服务中心租金合同签订按逐年递增5%的模式,因此在大厅运行维护专项经费中增加了60万元。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行政审批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2.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50万元,项目支出697.27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行政运行15.50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697.2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和所属二层机构完成各项绩效目标任务和日常运转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项目评审、印章刻制、现场勘验,以及办公楼租赁、物业管理、水电、电梯维护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5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0万元;公用经费15.5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同比无增减。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5万元,同比增加15.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根据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公用经费在项目支出反应。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1.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1.82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1.8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行政审批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结果。
2024年,行政审批局整体支出自评分98.88分,年初预算数720万元,实际支出数697.28万元,执行率96.84%。未完成100%的主要原因为主要因经济环境影响,受市场经济影响,2024年企业注册用户减少,相应地印章刻制也比去年减少。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行政审批局按照主要产出、成效、服务对象满意度完成情况等对2024年度4个预算绩效项目开展自评。分别如下:
(1)政务服务工作专项经费。
政务服务工作专项经费30万元,支出28.75万元,预算执行率95.85%,自评得分99.58分。企业办理许可证(照)数量目标1500个,全年达成1200个,主要因经济环境影响,在企业注册方面较往年减少,营业执照发放少了300家。
(2)市场服务专项经费。
市场服务专项经费60万元,支出41.58万元,预算执行率69.30%,自评得分90.93分。注册企业数计划为1500家,受市场经济影响,企业注册用户减少,相应地印章刻制和注册公司也比去年减少,最终年末注册企业数为1200家。
(3)评审专项经费。
评审专项经费280万元,支出279.99万元,预算执行率100%自评得分99.99分。在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等方面的评审事项比往年增多了,所以预算支出在2024年12月初已全部用完,很好执行地完成预算计划。
(4)政务服务中心运行维护费。
政务服务中心运行维护专项经费350万元,支出346.95万元,预算执行率99.13%,自评得分99.91分。因在财政大力支持下很好完成租金支出,全年大厅运行正常,为群众提供一个舒适优雅的办事环境。
四、自评发现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对预算绩效执行政策学习不够深入。在执行情况和支出把握节点不够重视,对应的各板块在执行预算时,不够积极主动执行预算支出,导致到年末时间堆积工作影响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形成制度化,列入个人绩效目标管理,提高各层级绩效自评意识,并对绩效目标管理进行动态监测,报账员对支出进度缓慢情况及时督促加快业务推进,为完成全年绩效目标达成90%以上。
经对照绩效目标自评,4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00%;0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0%;0个项目评为三等,占项目总数比例0%;0个项目评为四等,占项目总数比例0%。对预算绩效执行政策学习不够深入。在执行情况和支出把握节点不够重视,对应的各板块在执行预算时,不够积极主动执行预算支出,导致到年末时间堆积工作影响各项工作的开展。
下一步整改措施形成制度化,列入个人绩效目标管理,提高各层级绩效自评意识,并对绩效目标管理进行动态监测,报账员对支出进度缓慢情况及时督促加快业务推进,为完成全年绩效目标达成90%以上。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