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1.主要职能
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制度创新局(以下简称制度创新局)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制度创新和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把坚持和加强党对制度创新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1)负责对标研究高标准经贸规则以及国内外自贸区、自贸试验区、自贸港等改革创新举措,提出临港区域改革创新思路、计划、方案并统筹推进实施。
(2)牵头推动临港区域特色创新、集成创新和制度型开放创新,组织开展重点领域制度创新事项策划、培育和攻坚,组织开展制度创新实践经验总结提炼和申报推广。
(3)组织推动全国、全区可复制推广制度创新经验和案例落地实施。
(4)负责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专项政策研究和制定,组织争取国家、自治区改革试点政策支持。
(5)组织开展临港区域改革创新相关专项课题研究、咨询论证及智库合作。
(6)负责临港区域营商环境建设的统筹推进、协调指导、督促落实等职责。
(7)负责改革创新措施实施过程中的综合协调和沟通衔接。负责对接自治区自贸办日常工作。
(8)承担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自贸试验区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钦州港片区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9)完成园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情况
制度创新局是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内设机构,为正处级。制度创新局加挂优化营商环境局牌子。制度创新局内设三个业务板块:综合板块、创新发展板块、优化营商环境板块。
3.人员情况
制度创新局岗位员额控制数14名。设局长1名,协理局长3名,主管岗位数员额数11名。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制度创新局为纳入决算编报范围的本级决算单位,无二层决算单位。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89.92万元,同比增加4.16万元,增长1.46%。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财政拨款收入289.92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增加4.16万元,增长1.46%,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北部湾大宗资源性(锰产业)商品产业数字化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基地示范项目、《建立北部湾钦州港与越南海防港跨境“直通船”合作机制》课题研究等广西自贸区建设资金项目需支付的资金增加。
(二)支出总计289.92万元,同比增加4.16万元,增长1.46%。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97.56万元: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行政运行、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同比减少26.3万元,下降21.23%,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和课题项目支出比去年有所降低。
2.商业服务业等(类)192.3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同比增加30.46万元,增长18.82%,主要原因是北部湾大宗资源性(锰产业)商品产业数字化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基地示范项目、《建立北部湾钦州港与越南海防港跨境“直通船”合作机制》课题研究等使用广西自贸区建设资金项目需支付的资金比去年增加。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制度创新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9.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5万元,项目支出273.42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行政运行16.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公用经费的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方面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5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决策咨询课题项目和专家经费、2024年决策咨询课题项目等方面支出。
3.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56.0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与马来西亚重点产业跨境合作发展路径专题研究》课题项目、钦州港片区RCEP企业服务中心第三期场地租金等方面支出。
4.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192.35万元,主要用于北部湾大宗资源性(锰产业)商品产业数字化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基地示范项目、《建立北部湾钦州港与越南海防港跨境“直通船”合作机制》课题研究等广西自贸区建设资金项目支出。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制度创新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0万元;公用经费1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同比无增减。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5万元,比2023年度增加16.5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在项目支出反映,2024年度调整为在基本支出反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2024年度部门年初预算数141.51万元,调整后预算数91.51万元,执行数72.56万元。自评得分为97.93分,评级为一等。从自评情况来看:形成《开展与马来西亚重点产业跨境合作发展路径专题研究报告》,较好完成“钦州港片区中国—东盟跨境产业合作创新路径研究”的部门整体支出年度绩效目标。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项目2个,项目支出总额56.07万元。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绩效自评结果为:2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56.07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00%;无自评为“二等”“三等”“四等”等级的项目。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小于80%,主要原因为项目实际支出费用有变化时,未能及时根据实际情况同步调整预算。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预算管理,项目实际支出有变动时,及时对接财政管理部门调整预算。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开展与马来西亚重点产业跨境合作发展路径专题研究》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7.9分,评级为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数为39.49万元,完成预算的78.9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形成《开展马来西亚重点产业跨境合作发展路径专题研究报告》,围绕6大领域提出与马来西亚开展跨境产业链供应链合作的创新举措,研究成果报告得到管委会领导肯定。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组织对《开展与马来西亚重点产业跨境合作发展路径专题研究》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经过综合评价,绩效评价得分98.74分。从评价情况来看,该课题项目实施内容明确,依据充分、目标合理、程序规范,课题成果质量达到结题要求顺利通过评审,课题经费及时拨付,较好实现了既定绩效目标衡量指标。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