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园区管委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钦州市委、市人民政府授权范围内依法对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内的经济和社会事务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
(一)负责中央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园区的贯彻实施,制订、发布和组织实施园区有关管理规定;
(二)组织编制园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各专项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组织编制园区产业发展目录,对投资项目进行审批、核准和备案;
(四)研究、制订园区筹融资政策和计划,协调园区开发建设主体开展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及公共设施项目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五)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或钦州市人民政府委托,集中统一行使行政许可权、行政处罚权等行政管理职权;
(六)接受自治区有关行政部门的委托,依法统一管理园区各项社会和公共管理事务,并与钦州市各相关部门做好协调和分工,明确各自职责;
(七)加强与马来西亚在金融服务、产业发展、投融资体系等方面的合作,建立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的交流合作体系;
(八)负责协调中央和自治区在园区设立的派出机构,协调钦州市直有关派驻园区的有关机构;
(九)受自治区党委的委托,负责指导和管理园区管委会有关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党的建设、纪检监察、精神文明建设和群团工作;
(十)承担国家有关部委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3年度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管理委员会的汇总决算报表由2个单位报表汇总而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所属二级事业单位1个。行政单位是: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管理委员会本级;所属二级事业单位是: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综合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园区管委会2013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201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金额单位:万元
表二:2013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表三:2013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第三部分:园区管委会201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3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6082.64万元。
只有2013年收入36082.64万元,为中央、自治区本级财政拨付的资金。
(二)支出总计36082.64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6554.53万元: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保障园区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用于对外展示宣传、业务交流与合作、组织人事、人力引进及培训和招商推介(含境外招商推介)、园区公共设施运行维护、综合服务专项业务、政策研究项目、社会事务性工作、市政土地规划管理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2. 科学技术(类)2781.9万元:为2013年北部湾经济区重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的支出。
3.城乡社区服务(类)26539.21万元:为园区建设补助资金、2013年年中央补助资金支出
4.年末结转和结余207万元:为本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为财政拨款结转资金。
二、2013 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3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875.64万元。包括:
(一)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6554.53万元。为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用于业务交通、业务交流与合作、组织人事、人力引进及培训、因公出国(境)、对外展示宣传、招商推介(含境外招商推介)、外事工作、法律服务、政策研究项目、社会事务性工作、文化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园区党工青团妇工作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二)技术研究与开发2781.90万元。为2013年北部湾经济区重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支出。
(三)城乡社区公共设施26539.21万元。为园区建设补助资金、2013年年中央补助金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3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47.6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96.4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9.6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47.66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13个,累计45人次。包括出访马来西亚、泰国、韩国、日本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02.66万元。主要为招商推介、业务交流等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9.66万元。主要为招商接待支出。
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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