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工业与高新技术产业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工业与高新技术产业局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钦州市有关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科技创新等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负责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科技创新等工作。
(二)负责以先进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为主的第二产业和新经济、新业态的发展规划、产业研究、政策制定、项目策划和项目建设等,重点推进绿色化工、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及新经济、新业态等产业规划的编制及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大产业项目推进中的重大问题,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调整政策措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负责协调和推进重大工业及产业配套项目的策划、建设工作,提出工业和信息化项目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并协调解决推进中的问题,指导产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有关科技重大项目,促进产学研结合。
(四)负责建立工业经济运行机制,监测、分析临港区域工业经济运行态势,提出工业总产值、工业增加值的年度计划及组织实施;协调煤、电、油、运等工业经济运行保障要素的供需衔接,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协调减轻企业负担工作。
(五)拟订工业和信息化相关产业的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循环经济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六)负责工业领域信息化工作,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指导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
(七)负责制定城市客运、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并监督实施;协调港口、铁路、公路等行业,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相互衔接,形成临港区域一体化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八)负责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组织推进和资金管理,协调并参与交通运输项目建设资金筹集,提出交通运输专项资金安排意见,负责交通运输预算资金的申请、拨付和监管,指导并组织交通运输行业内部审计。
(九)负责交通运输管理工作;负责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城市公交、客运出租汽车、营业性客货运输站(场)、汽车维修市场、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检测、搬运装卸、客货运代理、运输信息服务、汽车驾驶学校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的监督管理。
(十)编制重大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组织协调重大科学计划和科学工程。
(十一)负责推动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科技创新发展;指导企业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及科技研发投入,组织企业申报并实施重大科技项目,协调管理本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
(十二)负责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科技企业孵化器等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及指导管理;负责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等相关工作,指导企业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专项扶持奖励申报等工作。
(十三)完成工委、管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工业与高新技术产业局共设4个业务板块,下设1个二层机构(钦州港片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4个业务板块分别是:重大工业项目管理板块、工业经济运行板块、科技管理板块、交通管理板块。
第二部分:工业与高新技术产业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收入总预算2332.24万元,同比增加340万元,增长17%,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增减原因说明:2024年新增列入江西师范大学农产品高值化综合利用研究中心运营经费,其他项目无较大变化,与上年基本持平。
2024年支出总预算2332.24万元,其中:科学技术支出1117万元,交通运输支出973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42.24万元。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收入总预算2332.24万元,同比增加340万元,增长17%,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增减原因说明:2024年新增列入江西师范大学农产品高值化综合利用研究中心运营经费,其他项目无较大变化,与上年基本持平。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支出总预算2332.24万元,其中: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1117万元,公路养护支出80万元,公路和运输安全支出20万元,航道维护支出20万元,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25万元,公共交通运营补助100万元,其他交通运输支出728万元,行政运行支出33.24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0万元,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199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2332.24万元,同比增加340万元,增长17%,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增减原因说明:2024年新增列入江西师范大学农产品高值化综合利用研究中心运营经费,其他项目无较大变化,与上年基本持平。
2024年财政拨款支出总预算2332.24万元,其中:科学技术支出1117万元,交通运输支出973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42.2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预算2332.24万元,其中: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1117万元,公路养护支出80万元,公路和运输安全支出20万元,航道维护支出20万元,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25万元,公共交通运营补助100万元,其他交通运输支出728万元,行政运行支出33.24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0万元,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199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3.24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办公费10万元,差旅费15万元,劳务费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24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3年安排机关运行经费33.2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工业与高新技术产业局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其中:办公费10万元,差旅费15万元,劳务费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24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3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相关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4年无国有资产占用相关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1.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2024年我局按照财政部门要求编制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金额2332.24万元(仅编制当年预算部分)。
2.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2024年我局16个部门预算项目编制绩效目标,涉及预算金额2332.24万元。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工业与高新技术产业局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详见附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