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招商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招商服务中心(局)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钦州市及钦州港片区有关招商引资的政策法规,建立健全招商引资的政策体系、工作机制和保障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招商服务工作。
(二)负责研究制定招商引资计划、招商政策,协助开展产业发展研究。
(三)负责投资环境、招商政策、重大招商项目的宣传和推介、收集整理并发布各类招商信息,推介、实施招商引资计划,策划、组织、统筹片区招商活动。
(四)负责项目洽谈、项目签约、项目考察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项目跟踪服务、协调落实工作。
(五)负责招商引资项目数据等情况的统计工作和投资信息综合工作。
(六)负责收集、整理、包装重大对外招商项目,建立招商项目信息储备库,汇编钦州港片区招商项目册。
(七)完成工委、管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招商服务中心是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管委会管理的相当正处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直属单位。内设绿色化工产业招商部、装备制造产业招商部、新能源新材料产业招商部、电子信息产业招商部、生物医药产业招商部、驻长三角地区企业服务处、驻粤港澳大湾区企业服务处、驻川渝地区企业服务处。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2024年招商服务中心在职人员编制总数为60人,实有在职45人,实有离休0人,实有退休0人。
第二部分:招商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部门收入总预算684.99万元,支出总预算684.99万元,同比减少10万元,下降1.4%。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收入总预算684.99万元,同比减少10万元,下降1.4%。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84.99万元,同比减少10万元,下降1.4%。
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
2024年收入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第21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会展经费不从招商服务中心部门预算中支出;二是主要在项目支出方面按《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财政金融局关于编制2022-2024年部门中期财政规划和2022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自贸钦财金发〔2021〕92号),部门预算除重点、刚性和急需支出外,其他一般性项目支出暂按10%的比例压减。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支出总预算684.99万元,其中:项目支出预算684.9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00%,同比减少10万元,下降1.4%。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1类,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科目支出预算684.9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0%,同比减少10万元,下降1.4%。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共分为1类,其中:
项目支出预算684.9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00%,同比减少10万元,下降1.4%。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684.99万元,其中:项目支出预算684.99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事业运行74.99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招商引资支出61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单位为完成本年目标任务所需要的部门项目支出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2023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我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预算684.99万元,其中:事业运行74.9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0.95%;招商引资61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9.0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因人事机构改革,人员经费由组织人社局统一管理,公用经费只能通过项目预算安排。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事业运行74.99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产业服务中心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0万元、工程类采购0万元、服务类采购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4年无国有资产占用相关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4年我中心按照财政部门要求,编制了1个项目绩效目标,涉及预算金额610万元(详见附表10)。项目名称是为招商推介经费。
具体项目及绩效目标如下:
招商推介经费项目610万元。
1.立项依据。
(1)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第18届中国—东盟博览会期间重点招商工作的通知
(2)(市政府办处理笺)自治区投资促进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广西驻点招商行动(百日攻坚阶段)考评细则的函
(3)《关于成立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驻粤港澳大湾区企业服务处的通知》(自贸钦组发〔2020〕20号)
(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招商引资激励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19〕27号)
(5)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广西参会总体方案的通知(桂政办电〔2021〕157号)
(6)附件1.自贸钦招报〔2021〕92号 关于成立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驻川渝地区企业服务处的请示
(7)自贸钦招报〔2021〕44号 关于成立驻长三角企业服务处的请示
(8)关于重点邀请钦州港片区管理委员会参加2021中国西部(重庆)国际物流博览会的函
(9)关于赴成都参加第十八届中国西部国际博览会的工作方案
(10)赴各地开展招商引资活动的工作方案
2.绩效目标。
丰富招商形式,增加招商手段,开展多渠道招商推介,加强境内外地区的交流合作,吸引国内外企业到片区考察投资,为推动钦州港片区经济增长作出贡献。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招商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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