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管委会及所属事业单位概况
根据桂委〔2012〕186号、桂办发〔2012〕43号精神,中共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园区工委)为自治区党委的派出机构;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园区管委会)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园区工委与园区管委会,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专门负责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管理工作。园区工委、园区管委机关行政编制为30名,其中:园区管委主任(工委书记)1名,由1名自治区副主席兼任;钦州市党委书记兼任园区工委副书记、钦州市市长兼任园区管委副主任;园区管委常务副主任(兼任园区工委副书记、正厅长级)1名;副主任3名(副厅长级)。正处级领导职数6名,副处级领导职数6名。直属机构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综合服务中心,为园区工委、园区管理直属相当于正处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0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一、主要职责
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钦州市委、市人民政府授权范围内依法对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内的经济和社会事务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
(一)负责中央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园区的贯彻实施,制订、发布和组织实施园区有关管理规定;
(二)组织编制园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各专项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组织编制园区产业发展目录,对投资项目进行审批、核准和备案;
(四)研究、制订园区筹融资政策和计划,协调园区开发建设主体开展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及公共设施项目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五)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或钦州市人民政府委托,集中统一行使行政许可权、行政处罚权等行政管理职权;
(六)接受自治区有关行政部门的委托,依法统一管理园区各项社会和公共管理事务,并与钦州市各相关部门做好协调和分工,明确各自职责;
(七)加强与马来西亚在金融服务、产业发展、投融资体系等方面的合作,建立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的交流合作体系;
(八)负责协调中央和自治区在园区设立的派出机构,协调钦州市直有关派驻园区的有关机构;
(九)受自治区党委的委托,负责指导和管理园区管委会有关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党的建设、纪检监察、精神文明建设和群团工作;
(十)承担国家有关部委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园区工委、管委会内设7个机构及1个直属机构:
(一)工管委办公室(增挂组织人事处牌子)
负责文秘、会务、接待、机要、文件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有关决议、决定的催办、督办;负责承担信息、保密、政务公开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制订园区人才引进和人力资源开发利用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纪检监察、党建、组织、人事、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工青妇、统战、民族宗教事务工作。
(二)经济发展局
负责研究、综合提出园区发展战略,组织拟定和实施园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拟定、审定和实施园区发展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和各专项发展规划;负责对园区重大问题决策提供咨询意见;牵头研究制订园区产业政策、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筹融资政策等政策规章;负责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负责投融资和重大项目的推进;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发展的战略、政策,拟定园区贸易发展规划,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等工作;负责组织和实施产业发展专项规划,推进工业和信息化、旅游、交通运输等产业发展;负责发改、商务、工业和信息化、旅游、物价、统计、交通运输、食品药品监督等工作,联系工商、技术监督、供电、海关、检验检疫、边防、海事等部门。
(三)国土市政规划局
在授权或委托的范围内,承担国土、规划管理等各项职责。负责园区相关发展规划的管理和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园区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负责管理和协调土地和海洋利用、报批、日常执法巡查等工作;负责园区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和交易;协调园区开发建设主体开展园区公共设施、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工程管理;拟定并实施园区环境保护等规划和计划,负责建设项目环境评估等环境管理工作;负责园区人防工作;负责园区房地产管理,编制园区房地产开发年度计划,引导和组织房地产交易活动;负责园区征地搬迁等工作;负责园区市政道路、给排水管网、路灯、公厕、环卫设施、园林绿化等基础设施的管理;负责城建监察、市容环境卫生等管理工作;审查制订公用事业建设工程预算和投资计划,组织对市政建设工作的检查及竣工验收。
(四)财政局
贯彻执行财政、金融工作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拟定和实施园区财税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负责编制和实施年度财政收支预决算草案;负责管理监督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负责财税管理、国有资产监督、投资审计、金融服务等工作;承担监督检查各部门财务活动的工作;联系税务、外汇管理等部门。
(五)投资合作局
负责园区招商工作,指定、实施园区招商引资政策,宣传推介和招商引资计划,策划、组织、统筹园区招商项目并做好项目的跟踪服务、协调落实工作;负责与中马经贸联委会、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合作理事会的工作对接;负责园区外事工作。
(六)社会服务局
协助、配合钦州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园区范围内社会事务进行管理。贯彻执行社会事业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拟定和实施社会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科技、文化、教育、卫生等事务的管理和服务;负责民政和社会福利事务;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组织管理和指导协调园区安全生产工作;承担促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发展的职责;负责社会保障、劳动监察和促进就业等工作;负责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作;负责综治维稳、信访、应急等工作;联系政法、法制、公安、军警、气象等部门。
(七)行政审批服务局
在园区工委、管委会直接领导下,对园区职权范围内的行政审批事务进行组织协调、统筹管理服务。负责中央和自治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相关法规、政策在园区的贯彻实施,制定、发布和组织实施园区有关的管理规定;负责协调办理园区管委会经济、建设、社会等方面的行政审批以及相关事项,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工作机制;负责进驻行政审批服务局的职能部门行政审批工作的规范、管理和监督,进驻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管理和绩效考核;负责园区行政审批、行政服务体系的信息化建设工作的规划、建设、指导和推进,并承担行政审批服务局信息平台综合功能的建设和管理;根据审批程序需要,组织技术论证和审批协调会议等工作;为入园企业、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等提供相关的办证办事辅导、代办、协调等服务;承担自治区相关部门和园区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综合服务中心
负责为园区内机关、企业等提供各种服务;负责园区的信息平台建设,网站运行、维护;负责园区工委、园区管委会机关综合服务等工作。
三、人员构成情况
园区工委、园区管委机关行政编制为30名,其中:园区管委主任(工委书记)1名,由1名自治区副主席兼任;钦州市党委书记兼任园区工委副书记、钦州市市长兼任园区管委副主任;园区管委常务副主任(兼任园区工委副书记、正厅长级)1名;副主任3名(副厅长级)。正处级领导职数6名,副处级领导职数6名。直属机构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综合服务中心,为园区工委、园区管理直属相当于正处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0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
截止2016年11月30日,园区工管委及综合服务中心各类人员共有159人,构成如下:自治区兼任领导1人、钦州市兼任领导2人;管委会行政在编在职24人,其中:正厅级领导1名、副厅级领导3名;挂职借调19人;后勤编4人;合同聘用制66人;事业在编在职7人;三支一扶大学生2人;司机保安保洁34人。
第二部分:管委会及所属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17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总预算7977.78万元,同比增加1791.71万元,增长28.96%,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017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在职人员的工资标准;二是增加了新增及晋升晋级人员的工资;三是增加了公车补助;四是根据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增加了钦州—关丹“两市双日”系列活动专项经费、规划咨询管理费用、那思镇定蒙村脱贫攻坚经费、各部门工作经费等,使收入预算总体增加。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总预算7977.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69.7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8.45%,同比增加1345.19万元,增长145.49%;项目支出570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1.55%,同比增加446.52万元,增长5.49%。 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9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科目支出预算6029.93元,占支出总预算75.58%,同比增加956.49万元,增长18.85%。
(2)公共安全支出24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03%,同比增加52万元,增长27.37%。
(3)教育支出23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88%,同比增加212万元,增长1177.78%。
(4)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386.7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85%,同比增加91.76万元,增长31.11%。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科目支出预算178.0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23%,同比增加66.48万元,增长59.60%。
(6)节能环保支出11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42%,同比增加113万元,增长100%。
(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5%,同比增加40万元,增长100%。
(8)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58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35%,同比增加171万元,增长41.20%。
(9)住房保障科目支出预算172.0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16%,同比增加88.97万元,增长107.08%。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2269.7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8.45%,同比增加1345.18万元,增长145.49%。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841.0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1.11%,同比增加1090.47万元,增长145.29%。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49.1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0.98%,同比增加161.55万元,增长184.50%。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79.6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7.91%,同比增加93.17万元,增长107.75%。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570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1.55%,同比增加446.52万元,增长8.49%。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22.1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5.64%,同比增加518.94万元,增长61.70%。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871.8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85.35%,同比增加736.14万元,增长17.80%。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89.1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2.37%,同比增加84.32万元,增长80.47%。
其他资本性支出预算32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5.69%,同比增加145万元,增长80.56%。
二、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其预算数为7977.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269.77万元,项目支出预算5708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一)行政运行692.94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47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包括对外展示宣传、办公设备购置、业务交流与合作等支出。
(三)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572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包括钦州市和关丹市“两市双日”活动、中马“两国双园”联合理事会及双边工作会议、法律服务、园区镇村事务应急处理、那思镇定蒙村脱贫攻坚等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600万元。主要包括发展改革工作、园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园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策研究、项目评审申报等支出。
(五)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财政事务)318万元。主要包括财政、金融等支出。
(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人力资源事务)289万元。主要包括组织人事工作、人才引进等支出。
(七)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80万元。主要包括人事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纪检监察工作等支出。
(八)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商贸事务)10万元。主要包括外事工作专项等支出。
(九)招商引资680万元。主要包括招商推介专项、中马国际合作经费等支出。
(十)其他商贸事务支出60万元。主要包括因公出国(境)等支出。
(十一)治安管理242万元。主要包括园区派出所等支出。
(十二)其他进修及培训230万元。主要包括建设自治区改革创新试验区培训等支出。
(十三)综合业务管理100万元。主要包括社会事务性工作、社会服务工作等支出。
(十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50万元。主要包括食品药品监督和检验检疫等支出。
(十五)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环境保护管理事务)10万元。主要包括环境保护管理等支出。
(十六)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103万元。主要包括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城建监察等支出。
(十七)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安全生产监管)40万元。主要包括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支出。
(十八)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国土资源事务)86万元。主要包括国土市政规划、园区智慧规划及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维护、专家咨询等支出。
(十九)国土资源规划及管理500万元。主要包括规划管理咨询等支出。
(二十)机关服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830万元。主要包括园区公共设施运行维护、园区信息网络维护建设、园林绿化维护、入园企业服务工作等支出。
(二十一)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438万元。主要包括综合服务业务、园区LED大屏幕、综合服务工作等支出。
(二十二)行政单位医疗52.5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二十三)事业单位医疗75.5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二十四)住房公积金172.0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三、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7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28.42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6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7.4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50.94万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28.42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7年预算6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参加商务部、外交部等部委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厅局部门组织的双跨团组,配合高访和自治区领导出访工作经费,园区组织出访东盟国家等工作经费,预计安排41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17.48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是安排全国各地有关领导来我区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费2017年预算50.94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50.94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2017年没有购买公务用车。
第四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预算单位的构成。
园区管委会2017年的部门预算由管委会本级及所属1个事业单位构成,其中:
纳入管委会本级部门预算的职能部门包括:工管委办公室(增挂组织人事处牌子)、经济发展局、国土市政规划局、财政局、投资合作局、社会服务局、行政审批服务局。
纳入园区管委会部门预算的事业单位是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综合服务中心。
二、园区管委会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98.5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管委会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510万元,同比增加45万元,增长9.68%,其中:集中采购44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86.27%,同比增加60万元,增长15.79%;分散采购预算7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3.73%,同比减少15万元,下降21.43%。
按政府采购资金类型分类,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共计510 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238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272万元。
四、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根据自治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委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2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车1辆(中型普通客车),公务用车1辆(小轿车);综合服务中心没有公务用车。
五、200万元以上项目预算绩效说明。
我委2017年部门预算200万元以上项目13个,按自治区绩效办文件的要求全部列入绩效考核范围,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633万元,其中:本级10个绩效考核项目,分别是对外展示宣传项目,项目经费预算300万元;建设自治区改革创新先行园区专项培训项目,项目经费预算230万元;园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项目,项目经费280万元;政策研究项目,项目经费250万元;规划咨询管项目,项目经费500万元;财政投资评审业务项目,项目经费230万元;招商推介项目,项目经费320万元;中马国际合作项目,项目经费230万元;派出所建设及运行项目,项目经费242万元。所属事业单位3个绩效考核项目,分别是综合服务业务项目,项目经费预算243万元;园区后勤保障运行维护项目,项目经费预算294万元;园区公共设施运行维护项目,项目经费2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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