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管委会及所属事业单位概况
根据桂委〔2012〕186号、桂办发〔2012〕43号、厅发〔2019〕58号精神,中共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园区工委)为自治区党委的派出机构;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园区管委会)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园区工委与园区管委会,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专门负责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管理工作。从2019年1月起,自治区党委委托钦州市委管理园区工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钦州市人民政府管理园区管委。目前,园区工委、园区管委机关行政编制为31名,其中:园区工委书记1名,由钦州市委书记兼任;园区管委主任1名,由钦州市市长兼任;园区管委常务副主任(兼任园区工委副书记、正厅长级)1名;副主任3名(副厅长级)。正处级领导职数7名,副处级领导职数7名。设立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综合服务中心,为相当于正处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20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中央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园区的贯彻实施,制订、发布和组织实施园区有关管理规定;
(二)组织编制园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各专项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组织编制园区产业发展目录,对投资项目进行审批、核准和备案;
(四)研究、制订园区筹融资政策和计划,协调园区开发建设主体开展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及公共设施项目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五)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或钦州市人民政府委托,集中统一行使行政许可权、行政处罚权等行政管理职权;
(六)接受自治区有关行政部门的委托,依法统一管理园区各项社会和公共管理事务,并与钦州市各相关部门做好协调和分工,明确各自职责;
(七)加强与马来西亚在金融服务、产业发展、投融资体系等方面的合作,建立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的交流合作体系;
(八)负责协调中央和自治区在园区设立的派出机构,协调钦州市直有关派驻园区的有关机构;
(九)受自治区党委的委托,负责指导和管理园区管委会有关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党的建设、纪检监察、精神文明建设和群团工作;
(十)承担国家有关部委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园区工委(管委)设8个内设机构和园区综合服务中心(为相当正处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一)工管委办公室
负责文秘、会务、接待、机要、文件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有关决议、决定的催办、督办;负责承担信息、保密、政务公开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
(二)经济发展局
负责研究、综合提出园区发展战略,组织拟定和实施园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拟定、审定和实施园区发展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和各专项发展规划;负责对园区重大问题决策提供咨询意见;牵头研究制订园区产业政策、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筹融资政策等政策规章;负责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负责投融资和重大项目的推进;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发展的战略、政策,拟定园区贸易发展规划,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等工作;负责组织和实施产业发展专项规划,推进工业和信息化、旅游、交通运输等产业发展;负责发改、商务、工业和信息化、旅游、物价、统计、交通运输、食品药品监督等工作,联系工商、技术监督、供电、海关、检验检疫、边防、海事等部门。
(三)国土市政规划局
在授权或委托的范围内,承担国土、规划管理等各项职责。负责园区相关发展规划的管理和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园区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负责管理和协调土地和海洋利用、报批、日常执法巡查等工作;负责园区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和交易;协调园区开发建设主体开展园区公共设施、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工程管理;拟定并实施园区环境保护等规划和计划,负责建设项目环境评估等环境管理工作;负责园区人防工作;负责园区房地产管理,编制园区房地产开发年度计划,引导和组织房地产交易活动;负责园区征地搬迁等工作;负责园区市政道路、给排水管网、路灯、公厕、环卫设施、园林绿化等基础设施的管理;负责城建监察、市容环境卫生等管理工作;审查制订公用事业建设工程预算和投资计划,组织对市政建设工作的检查及竣工验收。
(四)财政局(增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贯彻执行财政、金融工作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拟定和实施园区财税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负责编制和实施年度财政收支预决算草案;负责管理监督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负责财税管理、国有资产监督、投资审计、金融服务等工作;承担监督检查各部门财务活动的工作;联系税务、外汇管理等部门。
(五)投资合作局
负责园区招商工作,指定、实施园区招商引资政策,宣传推介和招商引资计划,策划、组织、统筹园区招商项目并做好项目的跟踪服务、协调落实工作;负责与中马经贸联委会、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合作理事会的工作对接;负责园区外事工作。
(六)社会服务局(增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协助、配合钦州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园区范围内社会事务进行管理。贯彻执行社会事业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拟定和实施社会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科技、文化、教育、卫生等事务的管理和服务;负责民政和社会福利事务;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组织管理和指导协调园区安全生产工作;承担促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发展的职责;负责社会保障、劳动监察和促进就业等工作;负责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作;负责综治维稳、信访、应急等工作;联系政法、法制、公安、军警、气象等部门。
(七)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
负责制订园区人才引进和人力资源开发利用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绩效考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统战、民族宗教事务;负责指导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工作,加强园区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的党建、团建工作。
(八)行政审批服务局
在园区工委、管委会直接领导下,对园区职权范围内的行政审批事务进行组织协调、统筹管理服务。负责中央和自治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相关法规、政策在园区的贯彻实施,制定、发布和组织实施园区有关的管理规定;负责协调办理园区管委会经济、建设、社会等方面的行政审批以及相关事项,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工作机制;负责进驻行政审批服务局的职能部门行政审批工作的规范、管理和监督,进驻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管理和绩效考核;负责园区行政审批、行政服务体系的信息化建设工作的规划、建设、指导和推进,并承担行政审批服务局信息平台综合功能的建设和管理;根据审批程序需要,组织技术论证和审批协调会议等工作;为入园企业、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等提供相关的办证办事辅导、代办、协调等服务;承担自治区相关部门和园区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综合服务中心
负责为园区内机关、企业等提供各种服务;负责园区的信息平台建设,网站运行、维护;负责园区工委、园区管委会机关综合服务等工作。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园区管委会及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共计173人,其中园区工委(管委)领导班子成员共8人(含2名钦州市兼任领导),处级(或相当处级)及以下干部129人(含征地搬迁19人,城建监察14人);保留行政编制身份26人,保留事业编制身份9人,机关后勤控制数4人,人事管理体制改革合同聘用制人员(法定机构雇员)96人,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38人。
第二部分:管委会及所属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19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收入总预算19211.54万元,其中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434.54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141万元,上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转636万元。
2018年收入总预算数9010.75万元中,不包含另行下达的上级补助资金合计5375万元,考虑这部分金额后,2018年实际收入总预算为14385.74万元。
2019年实际收入总预算19211.54万元(含上级补助资金),实际同比增加4825.8万元,增长33.55%。
2019年实际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了新增及晋升人员的工资、五险一金等基本支出;二是根据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增加了科技创新创业基地、规划编制经费、2018年度政府专项债券利息、企业厂房小规模改造和高管宿舍以及办公室的装修、招商服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中马消防站建设及运行经费、评审查验费等项目,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增加。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支出总预算19211.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38.5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6.23%,实际同比增加(即与含上级补助资金的实际支出总预算相比,以下同)2401.8万元,增长91.09%;项目支出1417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3.77%,实际同比增加2760.46万元,增长24.19%。支出增减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减的主要原因相同。
1.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10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577.4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5.47%,实际同比增加1887.68万元,增长17.66%。
(2)公共安全支出41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51%,实际同比增加165万元,增长66.27%。
(3)教育支出57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97%,实际同比增加26万元,增长4.77%。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5.8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04%,实际同比增加267.27万元,增长52.55%。
(5)卫生健康支出444.7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31%,实际同比增加185.54万元,增长71.59%。
(6)节能环保支出23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22%,实际同比增加54万元,增长29.83%。
(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3%,实际同比减少40万元,下降88.89%。
(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33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2.14%,实际同比增加1267万元,增长118.97%。
(9)住房保障支出327.5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70%,实际同比增加132.31万元,增长67.78%。
(10)债务付息支出152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96%,实际同比增加881万元,增长135.96%。
2. 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5038.5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6.23%,实际同比增加2401.8万元,增长91.09%。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4641.8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2.81%,实际同比增加2310.24万元,增长99.08%。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59.6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14%,实际同比增加54.56万元,增长2.34%。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3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73%,实际同比增加37万元,上期预算金额为0。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1417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3.77%,实际同比增加2760.46万元,增长24.19%。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459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3.24%,实际同比减少224万元,下降32.82%。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939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66.25%,实际同比减少818万元,下降8.01%。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1529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79%,实际同比增加881万元,增长135.96%。
资本性支出预算6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42%,实际同比减少150万元,下降71.43%。
对企业补助预算273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9.30%,实际同比增加2735万元。
二、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数18070.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5038.5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3032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 行政运行(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1481.04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41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包括对外展示宣传、办公设备购置、业务交流与合作等支出。
3.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452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中国—东盟博览会专项展示经费、中马“两国双园”联合理事会及双边工作会议等专项经费、信息化系统经费、政务服务中心运维经费支出。
4.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195万元。主要包括发展改革工作、项目策划申报专项经费等支出。
5. 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1291万元。主要包括科技创新创业基地、产业发展工作经费、公交车运行专项经费等支出。
6.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财政事务)113万元。主要包括财政、金融等支出。
7. 其他财政事务支出335万元。主要包括财政股权投资管理业务经费、财政投资评审业务经费等支出。
8.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人力资源事务)30万元。主要包括组织人事工作等支出。
9. 引进人才费用191万元。主要包括人才引进支出。
10.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纪检监察事务)5万元。主要包括纪检监察工作等支出。
11.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商贸事务)5万元。主要包括外事工作专项等支出。
12. 招商引资450万元。主要包括招商推介专项中马国际合作经费等支出。
13. 其他商贸事务支出2614万元。主要包括厂房补助资金支出、招商服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园区引进物流企业扶助支持资金等支出、入园企业电费补助。
14.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公安)211万元。主要包括中马消防站建设及运行经费。
15. 安全业务50万元。主要包括安全生产工作经费支出。
16.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193万元。主要是中马派出所建设及运行经费、中马交警执勤岗建设及运行经费等支出。
17.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教育管理事务)501万元。主要是园区教育工作经费支出。
18. 其他进修及培训70万元。主要是创建自治区改革创新先行园区专项培训费支出。
19. 综合业务管理94万元。主要包括社会事务性工作等支出。
20.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136万元。主要包括党建群团及文化建设经费等支出。
21.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28.8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
2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卫生健康管理事务)45万元。主要包括社会事务管理经费支出。
23. 行政单位医疗124.2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24.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环境保护管理事务)10万元。主要包括环境保护管理等支出。
25. 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225万元。主要包括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城建监察等支出。
26.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国有资产监管)5万元。主要包括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等支出。
27.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自然资源事务)2332万元。主要包括规划编制经费、市政养护管理经费等支出。
28. 住房公积金327.5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29. 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付息支出648万元。主要包括2017年度政府债券利息等支出。
30. 机关服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937万元。主要包括园区公共设施运行维护、园区信息网络维护建设、园林绿化维护、后勤保障运行维护等支出。
31. 事业运行(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201.43万元,主要用于保证直属机构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2. 事业单位医疗148.8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33. 公务员医疗补助126.61万元,是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2019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数1141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40万元,全部是国土资源管理经费支出。
2. 其他财政事务支出20万元,全部是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经费支出。
3. 其他政府性基金债务付息支出881万元,全部是2018年度政府专项债券利息支出。
三、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9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94.55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6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6.7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7.81万元。
(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94.55万元,比2018年预算113.08万元减少18.53万元,同比下降16.39%。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公务用车费有所减少。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9年预算6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参加商务部、外交部等部委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厅局部门组织的双跨团组,配合高访和自治区领导出访工作经费,园区组织出访东盟国家等工作经费,预计安排41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9年预算16.74万元,同比减少1.09万元,下降6.11%。主要是安排全国各地有关领导来我区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费2019年预算17.81万元,同比减少17.44万元,下降49.48%,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车改后车辆减少、费用减少,二是强化管理、压缩开支。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17.81万元,同比减少17.44万元,下降49.48%。主要用于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2019年没有购买公务用车。
(2)公务用车购置2019年预算为零, 2018年没有购买公务用车。
第四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预算单位的构成。
园区管委会2019年的部门预算由管委会本级及所属1个事业单位构成,其中:
纳入管委会本级部门预算的职能部门包括:工管委办公室(增挂组织人事处牌子)、经济发展局、国土市政规划局、财政局、投资合作局、社会服务局、行政审批服务局。
纳入园区管委会部门预算的事业单位是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综合服务中心。
(二)管委会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1481.0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管委会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60万元,同比减少625万元,下降91.24%,全部为政府集中采购。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为货物类采购。
(四)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根据自治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委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2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车1辆(中型普通客车),公务用车1辆(小轿车);综合服务中心没有公务用车。
(五)50万元以上项目预算绩效说明。
我委2019年部门预算50万元以上项目48个,按自治区绩效办文件的要求全部列入绩效考核范围,合计1347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3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121万元。
其中:本级39个绩效考核项目,分别是对外展示宣传项目,项目经费预算250万元;中国—东盟博览会专项展示项目,项目经费预算100万元;业务交流与合作项目,项目经费预算10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项目,项目经费预算60万元;招商推介(办公室)项目,项目经费预算100万元;项目策划申报项目,项目经费预算100万元;政策研究项目,项目经费预算50万元;公交车运行项目,项目经费预算260万元;产业发展工作项目,项目经费预算200万元;科技创新创业基地项目,项目经费预算690万元;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项目,项目经费预算100万元;城建监察经费项目,项目经费预算125万元;规划编制经费项目,项目经费预算1101万元;市政养护管理经费项目,项目经费预算895万元;智慧中马及城市公共信息服务平台项目,项目经费预算66万元;财政业务项目,项目经费预算83万元;财政投资评审项目,项目经费预算100万元;2017年度政府一般债券利息项目,项目经费预算648万元;财政股权投资管理项目,项目经费预算120万元;招商推介(投合局)项目,项目经费预算320万元;因公出国(境)项目,项目经费预算60万元;厂房补助资金项目,项目经费预算2180万元;企业厂房小规模改造、高管宿舍以及办公室的装修项目,项目经费预算1296万元;园区引进物流企业扶助支持资金项目,项目经费预算100万元;招商服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项目,项目经费预算300万元;园区教育工作经费项目,项目经费预算501万元;那思镇定蒙村脱贫攻坚项目,项目经费预算50万元;中马消防站建设及运行经费项目,项目经费预算211万元;中马派出所建设及运行项目,项目经费预算103万元;中马交警执勤岗建设及运行项目,项目经费预算90万元;社区建设项目,项目经费预算93万元;人才引进项目,项目经费预算191万元;创建自治区改革创新先行园区项目,项目经费预算70万元;信息化系统项目,项目经费预算59万元;政务服务中心运维项目,项目经费预算93万元;政务服务中心办公设备购置项目,项目经费预算50万元;评审查验项目,项目经费预算100万元;国土资源管理经费项目,项目经费预算240万元;2018年度政府专项债券利息项目,项目经费预算881万元。
其中:所属事业单位9个绩效考核项目,分别是综合服务业务项目,项目经费预算272万元;园区后勤保障运行维护项目,项目经费预算223万元;园区公共设施运行维护项目,项目经费267万元;园区信息网络维护建设项目,项目经费预算188万元;园林绿化维护工作项目,项目经费预算70万元;公租房生活区项目,项目经费预算99万元;人才劳务派遣项目,项目经费预算63万元;中心下属万润公司注册资本项目,项目经费预算100万元;管委会大楼消防系统升级改造项目,项目经费预算60万元。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预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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