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第二部分:社会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社会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1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社会事务局预算单位的构成
二、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四、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五、部门预算绩效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社会事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组织拟订和实施社会事务发展规划。
(二)负责征地拆迁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三)协助负责教育、文化、旅游、体育、卫生健康、民政、武装、农林水等社会事务。负责扶贫、残疾人事业发展,协助上级红十字会开展相关工作。
(四)负责综治维稳、信访等工作。联系政法、公安、司法、人防海防等部门。
(五)负责市政道路、园林绿化养护及环境卫生。
(六)负责管理社区居委会。
(七)完成工委、管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内设1个机构:
土地征收征用和搬迁安置中心
负责征地拆迁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2021年社会事务局在职人员编制总数为23人,实有在职 人,实有离休0人,实有退休0人。具体情况如下:
1.局机关编制数23人,编内实有在职24人,实有离休0人,实有退休0人,局长1名,总监1名,协理局长5名,普通岗位17名。
2.土地征收征用和搬迁安置中心编制数29人。
第二部分:社会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三部分:社会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1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1年收入总预算76077.8597万元,同比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8030.8597万元。
政府性基金拨款48047万元。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1年支出总预算76077.85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324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12%,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项目支出75983.535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9.88%,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2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科目支出预算28030.859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6.85%,同比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
(2)政府性基金科目支出预算4804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3.15%,同比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94.324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12%,同比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同比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94.324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00%,同比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0%,同比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75983.535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9.88%,同比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43.0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06%,同比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352.439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5.73%,同比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694.673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0.91%,同比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
资本性支出预算64339.4623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84.67%,同比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
对企业补助支出预算6553.9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8.63%。同比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
二、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8030.85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94.324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27936.5353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行政运行94.32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3244万元,项目支出27936.5353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为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3.行政单位医疗0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4.事业单位医疗0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5.住房公积金0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8047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预算。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31781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征地搬迁工作项目及补助支出。
2.土地开发支出16266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征地群众补助。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我局2021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1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比2020年预算0万元减少(增加)0万元,同比下降(增长)0%。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减少(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三公经费统一列入片区管委支出。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1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2.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1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2021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用于市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工作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
第四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社会事务局预算单位的构成
社会事务局2021年的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及局属1个事业单位构成,其中:
纳入社会事务局部门预算的1个事业单位包括: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0个。
二、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94.324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社会事务局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其中:集中采购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0%,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分散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0%,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局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2辆,其中:局本级核定公务车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其中公务用车2辆(小型普通客车2辆);
1.部门预算绩效说明
按市财政文件要求,我单位编制2021年部门支出绩效目标,部门预算安排资金社会事务28030.85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社会事务94.3244万元、项目支出社会事务27936.5353万元。涉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绩效目标48047万元,其中: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317810万元、土地开发支出16266万元,所属社会事务个项目编制绩效目标。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社会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预算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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