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第二部分:综合执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综合执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1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综合执法局预算单位的构成
二、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四、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五、部门预算绩效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开展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有关规定。
(二)行使城市管理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有关职能。
(三)行使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有关职能。
(四)行使城乡规划管理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有关职能。
(五)负责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物价、商标、知识产权、商务、盐业、粮食等领域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有关职能。
(六)行使交通运输管理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职能。
(七)协助钦州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开展文化市场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及与执法相关的文化市场监管工作。
(八)行使海洋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职能。
(九)负责钦州港片区“12315”投诉平台诉转案件的办理。
(十)负责对综合执法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进行应诉。
(十一)协助建设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完善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共享机制,推进智能化监管。
(十二)牵头建立由区直有关部门及钦州港片区管委会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综合行政执法的相关政策,统筹、协调解决综合行政执法的重大事项以及相关部门职责衔接问题。
(十三)完成工委、管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综合执法局共有局本级单位1个,二级机构1个。其中:
局本级设4个业务板块:1.综合管理板块;2.交通执法板块;
3.城管执法板块;4.市场监管执法板块。
设二级机构: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综合执法支队。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2021年综合执法局在职人员总数为70人,实有在职64人,实有退休6人。具体情况如下:
局长1名,协理局长4名,一级主管岗位16名(其中四级调研员1名),二级主管岗位5名,辅助人员38名,退休人员6人,共70人(人员编制由片区组织人社局统一管理)。
第二部分:综合执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三部分:综合执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由于2020年机构改革,我局是新成立的部门,2020年未编制部门预算,因此没有同期收入、支出预算对比,没有上年结余收入。
一、2021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1年收入总预算756.33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56.33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1年支出总预算756.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3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4.19%;项目支出64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5.81%。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10类,其中: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科目支出预算17元,占支出总预算2.25%。
(2)市场主体管理科目支出预算5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4%。
(3)市场秩序执法科目支出预算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93%。
(4)质量安全监管科目支出预算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53%。
(5)食品安全监管科目支出预算1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25%。
(6)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科目支出预算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66%。
(7)行政运行科目支出预算107.3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4.19%。
(8)城管执法科目支出预算15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1.02%。
(9)公路运输管理科目支出预算2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64%。
(10)海域与海岛管理科目支出预算36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8.13%。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07.3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4.19%。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07.3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00%。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64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5.81%。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569.29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87.72%。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0.92%。
资本性支出预算73.71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1.36%。
二、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756.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07.33万元,项目支出预算649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行政运行107.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33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7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为局机关和所属二层机构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公告费、办公楼租赁及物业费等。
3.市场主体管理56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对商标、广告进行监督管理,打击商标侵权行为,打击各类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虚假广告,监督商品质量,制止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受理投诉、查处广告违法案件。
4.市场秩序执法7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依法查处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活动中的质量违法行为;打击传销违法活动,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受理有关传销的申诉、举报;开展农资、建材、食品相关产品、特种设备安全、质量提升专项执法打假工作。
5.质量安全监管4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自贸区重要工业产品进行监督抽查,包括获得生产许可证多家企业、食品相关产品多家企业、其他重要消费品、定量包装产品、强制认证产品等开展监督检查。
6.食品安全监管17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餐饮环节、食品生产环节和食品经营环节食品检验的委托抽检费用检测费用;以及委托咨询服务,对全年食品质量安全风险进行季度分析报告。
7.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开展市容环境整治工作,拆除影响市容市貌、违章搭建的广告牌、铁皮屋等;治理占道经营、噪音扰民等城管难题;配合有关部门解决公共停车设施挪用、占用人行道乱停乱放等问题,对“僵尸车”等问题车辆进行清理。
8.城管执法159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开展”查违控违”日常巡查工作,对违反城市管理、城乡规划、影响市容市貌等违法行为开展联合执法活动;对违法搭建等进行突击检查,加强对违规抢建抢搭行为的日常巡查工作,严厉查处违搭违建行为。
9.公路运输管理2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全面排查整改国务院大督查发现的公路货运执法问题,打击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强行冲卡等行为;开展常态化超限超载联合执法活动,加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货物装载工作监督,从源头杜绝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有效预防货车道路交通事故。
10.海域与海岛管理364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开展海洋执法巡查工作,对海上非法养殖蚝排、鱼排等进行拆除整治,加强对非法养殖用海设施等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加强对片区海洋环境、非法养殖等方面的监管。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我局2021年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我局2021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1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60万元(全口径),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60万元。
(二)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60万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增加的原因主要是:由于2020年机构改革,我局是新成立的部门,2020年未编制部门预算,因此没有同期收入、支出预算对比,没有上年结余收入。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1年预算6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2021年预算60万元。用于购置3辆公务执法车辆,增的主要原因是:由于2020年机构改革,我局是新成立的部门,2020年未编制部门预算,因此没有同期收入、支出预算对比,没有上年结余收入。经请示片区管委同意用原有已报废车辆编制购置3辆公务执法车。
第四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综合执法局预算单位的构成
综合执法局2021年的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及1个二级机构组成,其中:
局本级设4个业务板块:1.综合管理板块;2.交通执法板块;
3.城管执法板块;4.市场监管执法板块。
二级机构: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综合执法支队。
二、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107.3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综合执法局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102.71万元,其中:集中采购89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86.65%;分散采购预算13.71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3.35%。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2.71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102.71万元。
四、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局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4辆,其中:局本级核定公务车编制4辆,实有车辆1辆,其中执法执勤车1辆(小型面包车1辆)
五、部门预算绩效说明
按市财政文件要求,我单位编制2021年部门支出绩效目标 2个,部门预算安排资金384万元,其中:项目支出384万元。
我单位部门预算2个项目编制项目绩效目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84万元,其中:局本级2个项目编制绩效目标,分别是:海洋执法专项工作经费项目,项目经费预算364万元,交通执法专项工作经费项目,项目经费预算20万元。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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