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第二部分:组织人社局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组织人社局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1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组织人社局预算单位的构成
二、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四、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五、部门预算绩效说明
六、其他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组织人社局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党的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党的组织建设。研究指导基层党组织建设、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二)负责机构编制工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编制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负责干部管理和人才工作。负责编制实施干部队伍建设规划、人才规划和人才引进政策。承担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培养工作和各类专家人才的选拔、推荐和管理工作。负责研究、推进和落实人事管理体制改革。负责领导干部的考察、考核、任免工作。负责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负责干部教育、干部监督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指导。负责干部因私出国(境)的备案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落实有关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政策。
(四)负责统一战线工作。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港澳台和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等。
(五)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负责社会保障、劳动监察和促进就业等工作。承担编外人员和劳务派遣人员的归口管理工作。
(六)负责绩效考评工作。牵头研究公共绩效改革,组织实施工管委绩效考核。协调解决关于绩效考评的重要问题,督查指导各单位绩效考评工作。
(七)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工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八)完成工委、管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组织人社局(含所属二层机构,下同)共有直属单位3个,其中局机关本级1个,局属二层机构2个,分别是:就业社保服务中心、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局机关本级设置四个业务板块,在业务板块下设置具体岗位。其中,党建板块负责党的组织建设,统一战线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综合协调、文秘、会务、文件档案、信访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工会工作;干部人事管理板块负责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干部教育培训、干部监督、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和干部日常管理工作,研究、推进和落实人事管理体制改革,干部因私出国(境)的备案和离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培养工作和各类专家人才的选拔、推荐和管理工作,负责共青团、妇联工作;绩效考评板块负责绩效考评工作,牵头研究公共绩效改革,组织实施工管委绩效考核,协调解决关于绩效考评的重要问题,督查指导各单位绩效考评工作,负责薪酬体系的设计,牵头研究薪酬制度改革,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退职政策,拟订表彰奖励、评比达标表彰制度并承办相关表彰奖励活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板块负责统筹城乡就业、创业政策的实施工作,负责指导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等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指导处理劳动争议,承担劳动合同管理,综合管理农民工工作,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等工作,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保政策的综合研究和组织实施,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监督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承担编外人员和劳务派遣人员的归口管理工作。
三、人员构成及现状
2021年组织人社局岗位员额控制数23名,设局长1名,协理局长4名,普通岗位数18名;就业社保服务中心岗位员额控制数6名,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岗位员额控制数4名。
第二部分:组织人社局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三部分:组织人社局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由于机构改革,我局是新成立的部门,2020年未编制部门预算,因此没有同期收入、支出预算数据对比,没有上年结余收入。
一、2021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1年收入总预算19462.61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462.61万元。
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1年支出总预算19462.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759.5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1.25%;项目支出1703.0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75%。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科目支出预算16797.3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6.31%。
(2)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1178.9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06%。
(3)卫生健康支出科目支出预算770.5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95%。
(4)住房保障科目支出预算715.6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68%。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7759.5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1.25%。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7268.1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7.23%。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56.2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57%。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35.1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0.2%。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1703.0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75%。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5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3.29%。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95.8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9.11%。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681.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40.02%。
资本性支出预算320.99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8.85%。
对企业补助支出预算2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41%。
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支出预算124.69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7.32%。
二、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9462.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7759.5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703.02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行政运行(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15527.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527.0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组织事务)1270.33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为局机关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绩效管理工作经费、人才活动及补助经费、基层党组织运转经费、干部人事管理工作经费等。
3.行政运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413.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3.2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4.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2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为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就业社保中心服务大厅装修经费。
5.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10.8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社会保险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如参保扩面工作经费。
6.行政单位离退休32.9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89.2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财政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12.69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为生活困难人员缴纳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行政单位医疗352.6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10.公务员医疗补助28.7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1.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112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用于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12.优抚对象医疗补助277.2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是根据统一规定,用于补助优抚对象的医疗经费。
13.住房公积金715.6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我局2021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我局2021年部门预算无“三公”经费预算,“三公”经费预算由管委办公室统筹编列。
第四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组织人社局预算单位的构成
组织人社局2021年的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及局属2个二层机构构成,其中:
纳入我局部门预算的2个二层机构包括:就业社保服务中心、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二、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68.5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组织人社局局机关及二层机构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253.14万元,其中:集中采购253.14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3.14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66.14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187万元。
四、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我局2021年无公务用车编制。
五、部门预算绩效说明
按市财政文件要求,我单位编制2021年部门支出绩效目标 7个,部门预算安排资金19462.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759.59万元、项目支出1703.02万元。
我单位部门预算1个项目编制项目绩效目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77.2万元,其中:局本级0个项目编制绩效目标。所属二层机构1个项目编制绩效目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个人缴费部分财政补助项目,项目经费预算277.2万元。
六、其他说明
按照钦州港片区机构改革管理要求,片区管委部门所有人员经费预算全部由我局统筹编列。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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