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财预〔2018〕209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途调整操作指引〉的通知》(财预〔2021〕11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收回和调整2024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和政府债券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债〔2024〕65号)、《钦州市财政局关于收回和调整2024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和政府债券资金的通知》(钦市财债〔2024〕51号)等文件精神及自治区财政厅要求,现将新增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和调整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