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21日我局受理了《钦州港金谷港区勒沟作业区1号2号泊位至7号8号泊位皮带机联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情况 |
1 |
钦州港金谷港区勒沟作业区1号2号泊位至7号8号泊位皮带机联动工程 |
钦州港金谷港区勒沟作业区1号、2号泊位和7号、8号泊位后方陆域 |
北部湾港钦州码头有限公司 |
广西北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
见环评报告表公示本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2025年5月21日至2025年6月4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77-8880690、0777-8880211。
通讯地址:广西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友谊大道88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7、23号窗口。
附件:1.钦州港金谷港区勒沟作业区1号2号泊位至7号8号泊位皮带机联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公示本)
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专项报告(公示本)
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行政审批局
2025年5月21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