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管委会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编制。本年报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管委会网站”(http://zmqzcyyq.gxzf.gov.cn/)查阅。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工管委办公室联系(地址:广西钦州市中马钦州产业园区中马大街1号,邮编:535008,电话:0777-3235033,电子邮箱:go@qip.gov.cn)。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本年度共公开政府信息1815条,其中机构职能8条,领导信息9条,工作动态659条,公示公告97条,人事信息4条,办事事项13条,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2条,党群信息171条,其他信息852条。
(二)公开的主要形式
互联网。在中马钦州产业园区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内公开了园区工作动态类信息、通知公告类信息、政务文件类信息、财政信息、人事任免等。
微信公众号。在“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微信公众号,每月同步发布园区官网上工作动态类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权利人向我园管委会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园区管委会免费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未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进行收费。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园区管委会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6年,园区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按照《条例》规定严格执行,在规范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等方面有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需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存在一定差距,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扩展。
(二)改进的具体措施
按照《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根据存在的不足进行改进:一是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规范公开内容的审核及发布工作,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二是加强对政府公开的信息进行梳理和分类,增强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时效性,完善电子政务网站建设,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公众平台进行信息公开,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三是强化干部职工思想意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互动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工管委办公室
2018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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