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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进口食品流通领域安全监管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2021-11-12 15:45   来源: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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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近年来,钦州港片区积极引进多家跨境电商企业、支付企业、快递物流企业入驻,全力推进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口业务开展。目前,跨境公共服务电商平台、企业电商平台、仓储系统、分拣线系统、物流系统等联合调试工作已完成,钦州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和跨境电商保税仓顺利建成。20201020日,钦州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口“1210”业务首票通关,跨境电商将成为钦州港片区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进口食品(片区内入境后的进口食用农产品、进口预包装食品、进口冷链食品等有关产品)也将随之蓬勃发展进口食品在不断丰富国内消费者选择的同时,来源也逐渐复杂,质量参差不齐,各种消费投诉申诉时有发生,给市场监管和执法带来了巨大的挑战,既影响了跨境电商产业良性发展,也带来潜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要求的大背景下,对标对表推动片区进口食品流通领域安全管理创新,加强片区进口食品流通领域监督管理工作已势在必行。

二、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2.《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3.国家以及自治区、钦州市、片区有关疫情防控应急处置等方面法规规定。

三、制定目的

本办法参照普通食品监管的基础上,对片区进口食品流通领域的监管作出了明确和细化,通过进一步完善进口食品安全工作方法,紧盯进口食品生产、采购、加工、销售、自我管理等关键环节,达到压紧压实进口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责任,促使其认真履行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目的。

、主要举措

办法六章条,约2700字其中:

第一章“总则”,主要是就本办法的总体范围、进口食品的总要求和定义作解析。

第二章“基本要求”,主要是结合国家、自治区以及钦州市有关规定要求,加强对进口食品经营者、批发者以及集中交易市场开办方的食品安全监管,确保进口食品安全。

第三章“进口冷链食品监管”,主要是针对当前疫情等特殊时期所作出的一些要求。

第四章 “监督管理”,主要是监管部门和稽查执法人员工作职责和行为作出要求。

第五章“社会监督及其他规定”,主要是针对投诉、应诉及涉诉处置等情形作出要求。

第六章“附则”,主要是就办法的颁布时间作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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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机构整合,中马钦州产业园区政务服务平台已合并到自贸试验区钦州港片区政务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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