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建设,持续做好中马钦州产业园区金融创新试点工作,长效开创金融发展新局面,推动我市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中马钦州产业园区金融创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钦政办〔2023〕29号。)
一、制定背景
2020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复同意广西在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开展跨境人民币双向流动便利化、跨境人民币同业融资、境外项目人民币贷款、简化人民币NRA账户离岸划转业务、境内信贷资产跨境转让五项金融创新试点业务。2021年4月,印发了《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马钦州产业园区金融创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钦政办〔2021〕8号),自钦政办〔2021〕8号文件印发以来,取得了突破性成效,跨境人民币双向流动便利化政策、境外项目贷款政策和境内信贷资产跨境转让业务多项金融创新试点政策实现复制推广。为更好推进政策推广后的有关工作,组织对实施方案进行修订。
二、主要内容
修订后的中马钦州产业园区金融创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分为两部分共计11项内容:
第一大部分重点任务,共分为两部分七项内容:
第一部分落实跨境资金流动便利化措施。包括加速推动人民币NRA账户开立及使用,大力促进境内信贷资产跨境转让业务开展等两项内容。
第二部分落实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措施。包括积极推动资本项下跨境人民币便利化业务开展、鼓励股权类跨境投资机构使用中马钦州产业园区金融创新政策、完善试点企业“白名单”建立和更新机制、切实推动马来西亚银行机构开展人民币业务、加大推进跨境人民币同业融出业务力度等五项内容。
第二大部分工作机制,包括四项内容:
第一项内容,明确协调机制组成人员,协调机制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
第二项内容,明确协调机制的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制定中马钦州产业园区金融创新试点规划、工作方案、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等并统筹落实;组织、督促、指导各成员单位抓好落实,协调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建立长效机制和信息报送制度等内容。
第三项内容,明确协调机制工作规则,包括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审议金融创新试点工作全局性重大事项以及信息报送等内容。
第四项内容,明确保障措施,包括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创新工作跟踪问效、重视宣传引导以及争取上级业务支持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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