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自然资源局委托广西交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2024年广西钦州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金鼓江岸线综合整治修复子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的有关要求,现对《报告书》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5日至6月18日(10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书面反馈至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行政审批局(地址:广西钦州市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友谊大道88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黄春淋,0777-8880211)。
特此公示。
附件:1.2024年广西钦州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金鼓江岸线综合整治修复子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
2.用海项目海域使用论证公众意见征集表
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行政审批局
202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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