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能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自然资源和建设局职能配置、岗位设置和岗位员额控制数规定》(自贸钦办发〔2020〕22号),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钦州市关于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以及生态环保等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授权或委托的范围内,负责编制各类土地利用规划,负责土地管理、开发利用等工作。
2.负责城乡规划管理。
3.负责房屋建筑、市政道路、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基础设施的建设行业管理。
4.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的协调推进。
5.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6.负责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7.负责房地产行业管理,指导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管理。引导和规范房地产交易活动和物业管理活动。
8.负责住房保障工作。
9.审查制定公用事业建设工程预算和投资计划,组织对市政建设工作的检查及验收。
10.联系市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海洋、供电等部门。
11.完成工委、管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自然资源和建设局共设4个业务板块分别是:规划管理业务板块、自然资源板块、住房和建设板块、市政环保管理业务板块;2个非独立核算二层机构,即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与招投标管理站、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土地储备中心。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列入部门决算的单位为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自然资源和建设局(含钦州港区生态环境局部分工作经费),我局管理的二层机构不实行独立核算。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73443.34万元,同比增加182296.31万元,增长200%。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财政拨款收入91135.10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增加182296.31万元,增长2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安排增加。
(二)支出总计273443.34万元,同比增加182296.32万元,增长200%。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6578.62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被征地养老保险管理费用支出。同比增加6517.70万元,增长87386.6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发放被征地养老保险人员数多。
2.节能环保支出(类)39.90万元:主要用于节能环保支出。同比减少172.72万元,下降81.2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减少。
3.城乡社区支出(类)184470.78万元:主要用于片区城市基础建设及工业配套。同比减少99855.63万元,增长118.0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安排城市基础设施回购项目和新增项目增长。
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7254.67万元:主要用于土地勘测等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2004.09万元,增长3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土地需求增大。
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35051.59万元:主要用于自然资源、海洋管理等方面支出。同比增加35001.70万元,增长70162.2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自然资源领域土地管理费用增多。
6.住房保障支出(类)3642.70万元: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公共租赁住房、老旧小区改造等方面的支出。同比增长2708.43万元,增长289.9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增加。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26.18万元:主要用于灾害风险普查以及防治管理。同比减少49.50万元,下降65.4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普查工作内容减少。
8.债务还本支出(类)36378.90万元,主要用于偿还相关债务,同比增加36378.9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积极化债加大偿还历史债务。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自然资源和建设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2308.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02万元,项目支出182270.22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6578.62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110102)33.94万元,主要用于节能环保支出方面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3.大气5.95万元,主要用于大气污染防治等方面的支出。
4.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120102)120.46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支出方面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5.工程建设管理45.46万元,主要用于工程建设管理支出。
6.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569.65万元,主要用于城乡规划编制。
7.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31882.18万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
8.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92047.84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公共设施建设以及维护支出。
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300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建设支出。
10.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722.24万元,主要用于土地勘测等方面支出。
11.行政运行38.02万元,主要用于自然资源事务行政运行支出。
12.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29.55万元,主要用于园区安置群众办证登记费用支持。
13.土地资源储备支出32984.02万元,主要用于土地资源储备支出。
14.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000万元,主要用于园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15.棚户区改造141.97万元,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支出。
16.老旧小区改造155.85万元,主要用于老旧小区改造支出。
17.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3342.0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18.住房公积金2.8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钦州港生态环境局聘用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19.灾害风险防治9.99万元,主要用于灾害风险普查以及防治工作支出。
20.其他应急管理支出13.65万元,主要用于燃气安全、在建建筑工地管理等费用支出。
21.地质灾害防治2.5万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点维护工作支出。
22.地方政府其他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081.22万元,主要用于地方政府其他一般债务还本支出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0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0万元;公用经费38.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支出。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自然资源和建设局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135.10万元,其中:
1.土地开发支出20193.99要用于土地开发。
2.城市建设支出30202.63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建设支出。
3.农村社会事业支出1482.02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建设支出。
4. 城市公共设施支出666.19万元,主要用于
5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支出1604.17万元,主要用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支出。
6代征手续费93.37万元,主要用于污水处理设施运营代征手续费支出。
7. 城市建设支出2562.82万元,主要用于
8制造业32.23万元,主要用于片区城市建设以及相关配套工程建设。
9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债务还本支出34297.68万元,主要用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债务还本支出。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同比无增减。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自然资源和建设局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02万元,比2023年度增加38.02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在项目支出反映,2024年度调整为在基本支出反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自然资源板块局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754.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641.6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12.75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7月31日,自然资源和建设局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346330.55万元,执行数265715.03万元。自评得分为97分,评级为一等。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要求完成本年度工作计划。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本部门组织对2024年度51个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支出265715.03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自评发现存在问题主要是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下一步整改措施是督促各项目加快推进及时申请资金支付。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1)钦州港勒沟作业区雨水排水工程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评级为一等,项目调整预算数为1719万元,执行数为171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已按要求完成全年目标。
(2)基础设施项目回购款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评级为一等,项目调整预算数为33787.10万元,执行数为33773.01万元,完成预算的99.9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已按要求完成全年目标。
(3)钦州港西港区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评级为一等,项目调整预算数为2525万元,执行数为25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已按要求完成全年目标。
(4)钦州石化产业园(南港大道至宏坤新材料段)公共管廊-水井坑村纳潮管道工程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9.87分,评级为一等,项目调整预算数为2050万元,执行数为20230万元,完成预算的98.6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已按要求完成全年目标。
(5)钦州港东港区配套道路排水工程(一期)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评级为一等,项目调整预算数为2508万元,执行数为250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已按要求完成全年目标。
(6)园区马莱大道以北区排洪渠(滨江大道至六钦高速连接线)一期工程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评级为一等,项目调整预算数为3774.23万元,执行数为3774.2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已按要求完成全年目标。
(7)大榄坪片区第八大街排水工程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评级为一等,项目调整预算数为7670万元,执行数为767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已按要求完成全年目标。
(8)大榄坪九大街、三号路及黄海路市政排水工程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评级为一等,项目调整预算数为5136万元,执行数为513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已按要求完成全年目标。
(9)置换存量隐性债务再融资专项债券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评级为一等,项目调整预算数为34297.68万元,执行数为34297.6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已按要求完成全年目标。
(10)2021年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马来西亚中小企业集聚区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评级为一等,项目调整预算数为240万元,执行数为2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已按要求完成全年目标。
(11)格派新能源电池材料一体化项目场地平整工程建设经费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评级为一等,项目调整预算数为627.6万元,执行数为627.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已按要求完成全年目标。
(12)钦州港勒沟东大街及旧村排水渠工程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9.61分,评级为一等,项目调整预算数为5494.77万元,执行数为5280万元,完成预算的96.0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已按要求完成全年目标。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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