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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化工中试基地和中试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2025-08-18 11:20   来源: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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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科技创新战略,推动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化工行业科技成果转化,解决中试环节“断链”问题,园区管委会制定了《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化工中试基地和中试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现就文件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与意义

(一)政策依据

根据《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条例》《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园区实际,通过先行先试和包容审慎监管,为化工中试活动提供制度保障。

(二)现实需求

化工领域科技成果从实验室到工业化生产常因中试环节缺失而受阻。《办法》旨在规范中试基地和项目管理,降低企业创新成本,加速技术产业化。

二、主要内容

(一)中试定义和范围

中试活动是指为验证化工新技术、新工艺的可行性及安全性而进行的试验,介于实验室研究与工业化生产之间。

仅适用于钦州石化产业园内的化工中试基地和项目,不涵盖实验室研究或工业化生产。

(二)中试基地建设要求

1.在选址与规划,须符合园区产业定位,在钦州石化产业园内建设,满足《化工园区中试基地建设导则》(GB/T44710-2024)的安全环保标准。

2.运营主体需为独立法人或科研机构,配备专业管理团队,健全安全环保责任体系。

3.设施配套要求配备危化品仓储、环保处理设施及应急系统,但仓储设施不得构成重大危险源。

(三)中试项目管理流程

1.在备案与审批方面。一是项目需在线完成备案,涉及环保、安全等专项评价的,需报相关部门备案或审批。二是特殊项目(如“卡脖子”技术)可放宽条件,实行特殊管理。

2.在安全与环保上,一是必须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艺危险度不得高于3级;重点监管工艺需全流程自动化控制。二是需编制试验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确保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3.在运行周期内,单个项目最长运行2年,可申请延期1年;停止运行后需拆除或封存装置。

(四)产品与责任监管

1.中试产品需符合标准,实行“点对点”可追溯销售;涉及监控化学品的须依法报备。

2.对创新探索中的非主观失误予以宽容,符合条件可免于追责。

三、政策亮点

《办法》的制定有以下亮点:一是采取先行先试,通过简化审批、包容审慎监管,鼓励技术创新。二是进行风险可控,严格限定中试工艺危险等级,强化安全环保全流程管理。三是实行产业联动,鼓励中试基地与高校、企业合作,推动技术共享与就地产业化。

四、实施保障

1.多部门协同。由园区工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局牵头,联合应急、行政审批局等多部门协同监管。

2.进行动态管理。建立退出机制,对违规或重大事故责任主体撤销备案资格。

3.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文件下载:

提示:

由于机构整合,中马钦州产业园区政务服务平台已合并到自贸试验区钦州港片区政务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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