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1年12月31日 |
标 题: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加快发展向海经济推动海洋强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 | |
发文字号:钦政办〔2021〕42号 | 发布日期:2022年01月05日 |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钦州市加快发展向海经济推动海洋强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31日
钦州市加快发展向海经济推动海洋强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
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发展海洋经济建设海洋强国的部署,着力“建大港、壮产业、造滨城、美乡村”,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向海经济推动海洋强区建设的意见》(桂发〔2019〕3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加快发展向海经济推动海洋强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20〕63号)等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海洋经济建设海洋强国的决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海洋强国的重要论述和2017年、2021年视察广西时提出的“打造好向海经济”、“大力发展向海经济”的重要指示精神,在“新阶段、新理念、新格局”下,融合发展向海通道经济、海洋和海岸带经济等向海经济,坚持政策为大、项目为王、环境为本、创新为要,全力打造“内外联通、陆海统筹、双向开放”的向海经济集聚区,实施“畅通向海通道”、“壮大海洋产业”、“引资引智入钦”、“构筑蓝色屏障”四大行动,着力“建大港、壮产业、造滨城、美乡村”。到2024年,向海经济综合实力稳步提升,向海产业育龙头、强龙头、舞龙头效应凸显,向海现代产业体系初步形成,西部陆海新通道、国际门户港、自贸试验区钦州港片区建设取得突破,开放发展水平显著提高,实现海洋经济总产值占全市GDP比重超过48%,港产城融合水平明显提升,有力奠定海洋强市建设基础。
1. 向海而兴,夯实港口基础,建设千万标箱集装箱干线港。全力实施港口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大力推进深水航道、锚地和大能力泊位建设,完善码头泊位配套设施建设。以打造千万标箱集装箱干线港为战略目标,加快推进钦州港大榄坪和金鼓江作业区码头建设工程,加快推进钦州港大榄坪集装箱自动化码头及配套航道建设,提高靠泊大型船舶的能力,重点建设大榄坪作业区1-5号、10-13号泊位工程;大榄坪南作业区7-10号,11号、1101号、1102号泊位工程;大环作业区5-8号泊位、17-19号泊位;金鼓江作业区11号、14-15号、19号泊位工程。(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自贸试验区钦州港片区有关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海洋局,钦州海事局、北部湾港口管理局钦州分局)
2. 陆海统筹,畅通向海通道,构建西部陆海运输网络。抢抓“一带一路”和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机遇,畅通港口码头与铁路、公路、航道、运河等基础设施网络的衔接,整合向海交通资源。铁路:实施海铁多式联运建设工程,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解决好港口铁路支线或专用线建设的“最后一公里”问题,重点建设钦州铁路集装箱中心站二期工程,优化港区和进出港铁路建设布局,配套建设工业园区、物流园、重要大中型企业铁路支专线。运河:实施江海联动工程,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平陆)运河钦州段一级航道,布局规划平陆运河港口、码头。公路:推动与北部湾周边城市的快速互联互通,无缝对接中南、西南、西北等西部陆海新通道节点城市,主动融入东部沿海城市交通网,完善陆海联动、内外畅通的立体化向海通道网络体系,加快推进龙门大桥和大风江大桥等桥梁建设,建成县区连接港口的高速公路、快速路。航线:主动融入泛北部湾区域合作,开通更多连接泛北部湾各港口的直达航线,积极开辟更多直达欧美远洋航线。(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利局、市海洋局,钦州海事局、自贸试验区钦州港片区有关部门,北部湾港口管理局钦州分局)
3. 通江达海,面向国内国际,提升港航物流服务水平。建设国家港口型物流枢纽示范城市,发挥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作用,发展与集装箱干线港建设相配套的临港现代物流业,争取启动以港航物流为主题的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积极布局港航物流服务集聚区,建设面向东盟的港航服务中心。重点发展保税、航运服务、船舶交易、航运物流信息、国际中转、国际采购分销、配送等物流服务。优化海铁联运全流程运输组织,推行海铁联运“一单制”,持续降低综合物流成本。积极培育发展海洋信息服务业,依托中国-东盟信息港副中心建设平台,大力发展面向东盟的海洋信息服务,提高海洋基础信息利用率和应用水平,加速推进“智慧海洋”工程建设。开展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在海上定位服务领域的示范应用,培育海洋地理信息系统产业。重点建设北部湾海铁联运皇马现代综合物流园、钦州港大榄坪现代物流集聚区、钦州综合物流园、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国际冷链物流区等项目,打造面向东盟,服务西南、中南、西北的区域性国际国内物流枢纽。(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自贸试验区钦州港片区有关部门;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海洋局、市外事办,钦州海事局、北部湾港口管理局钦州分局)
4. 提质增效,提高通关效率,加强智慧港口码头建设。积极融入智慧北部湾港口网络平台建设,推进智能化无人码头建设,全面提升钦州港口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全面整合钦州港口各类数字信息资源,打造一套先进、高效、实用的港口动态监控平台,实现可视化监管及信息共享共用,打造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升级版。推进港口业务与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智能控制、5G应用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推进海关、边检、海事一次性联合检查,实施进口货物“船边直提”和出口货物“抵港直装”通关模式改革,进一步提高通关效率、降低通关成本。推进中国-东盟(钦州)云计算及大数据中心厂房和配套设施项目、中马能源管理智能化系统、中马智慧园区系统、钦州华为大数据产业基地项目、国家信息进村入户电子商务平台项目、钦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智慧钦州时空大数据云平台等项目建设。(牵头单位:自贸试验区钦州港片区有关部门;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钦州海关、钦州港海关、钦州海事局、北部湾港口管理局钦州分局)
5. 深化改革,提供优质服务,推动港口贸易服务升级。推动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筹建向海经济集聚发展示范区、向海经济创新示范城市等名片。加快推进钦州港由货物中转港向国际商品交易中心转变,重点发展油品、煤炭等大宗商品交易、商品会展、商贸金融、跨境电商等港口商贸业。完善石化、装备制造、造纸、港口物流等产业配套生活服务区。深化政务服务改革,严格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要求,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实行自由贸易试验区审批“一张网”、“一枚公章管审批”,最大限度取消自贸区钦州港片区重点产业的生产经营许可证。实施建设项目“一口受理”、“两验终验”,优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建立多部门集成的行政审批系统和政府综合服务网上平台,打造掌上政务服务APP,逐步实现政务服务24小时“不打烊”。建立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内企业专属网,强化企业信用管理,对企业分类实时跟踪检查和重点防控。推动海关监管制度创新,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通关便捷、安全高效的通关监管服务体系。加快提高自贸区钦州港片区法治服务水平,依托钦州国际商事仲裁院,开展国际商事仲裁服务。(牵头单位:自贸试验区钦州港片区有关部门;配合单位:市司法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投资促进局,钦州海关、钦州港海关)
6. 创新发展,两园互动合作,推进涉海金融服务业改革。积极落实金融创新试点方案,加快园区开发融资创新、园区产融互动,带动高水平中国·马来西亚经贸合作,打造“两国双园”跨境金融创新区。加快建设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基金小镇,构建产融互动新模式。出台金融支持向海经济各项政策,围绕各类船舶、海洋工程装备、集装箱、港口设施等领域,积极吸引优质企业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大力发展港航融资租赁业务。全面实施现有自贸区试点的税收政策,探索实施适应境外股权投资和离岸业务发展的税收政策。创新投融资方式,规范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形成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多方共赢、激励相容的建设运营机制,努力打造港航金融创新区、自贸区金融创新区、“两国双园”跨境金融创新区,建设面向东盟大宗特色商品交易市场,探索推出面向国际投资者的业务和产品,提升国际要素配置能力。(牵头单位:自贸试验区钦州港片区有关部门;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海洋局、市投资促进局,市税务局、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税务局,人民银行钦州市中心支行)
7. 扩容开放,拓展国际合作,积极加入国际大循环。加强与东盟国家以及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的海洋合作,支持有实力的涉海企业与境外企业合作共建远洋渔业基地,筹建跨国大蚝合作示范区。参与中国-东盟海洋合作试验区、海洋产业联盟和港口城市合作网络升级建设,加强面向东盟的人员培训交流。积极探索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共建合作园区的发展模式,推动中马钦州产业园区与马中关丹产业园区开展优势产业合作,构建以国际化产业为支撑、面向东盟的开放型产业体系,争创RCEP经贸合作示范区。(牵头单位:自贸试验区钦州港片区有关部门;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局、市外事办)
8. 辐射县区,推动港产城融合,加快乡村振兴步伐。启动建设以自贸新城为核心的钦州港新城,整合区域内城市资源,促进我市陆域资源要素加速向海集聚,引进建设港产城融合项目。推进中心城区、滨海新城、三娘湾与钦州港新城联动建设,形成功能齐全的滨海城市发展生态,全力打造北部湾国际化新城区。加快滨海新城开发建设,完善中心城市“一城四区”功能片区互联互通,提升宜商宜居水平。创新“滨海+旅游+城镇”等发展模式,引进战略投资综合开发三娘湾、龙门港、七十二泾等临海片区。创新港产城互动发展模式,培育打造灵山陆屋、武利,浦北龙门、张黄,钦南犀牛脚、那丽,钦北大垌、大寺等一批特色专业城镇。〔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海洋局,市滨海新城管委,自贸试验区钦州港片区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
9. 打造千亿级绿色化工新材料产业集群。建成国内一流石化园区,坚持“强龙头、补链条、集聚群”的产业发展思路,优化产业上下游一体化布局,构建“一滴油两根丝”全产业链,延伸发展化工新材料、专用化学品及功能化学品等高端化工产品,做大做强“油、煤、气、盐”齐头并进的多元石化产业体系,推动临港石化与县域经济协同联动发展,全力打造面向东盟的千亿级绿色化工新材料产业集群。重点推进华谊化工新材料一体化基地、中国石油广西石化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恒逸高端绿色化工化纤一体化基地一期、国投钦州电厂三期等重大产业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市石化产业发展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海洋局、市投资促进局,自贸试验区钦州港片区有关部门)
10. 发展以中船为龙头的海洋高端装备制造产业。以推进建设中船大型船舶修造及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保障基地、大型海上风电产业基地等重大项目为核心,以中船(广西)为龙头,带动海洋高端装备制造业扩容升级、提质增效,建设军民融合示范基地。引进海上风电核心整机生产项目,配套发展电机制造、叶片制造、机械部件等制造企业,布局建设面向东盟的海上风电母港,延伸海洋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链。加强与东盟国家汽车产业合作,利用新能源汽车产业基础,加快完善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体系,发展新能源汽车整车及关键零部件制造,打造北部湾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支持中国-东盟(钦州)海上风电装备制造基地、中船广西海上风电产业基地项目、长沙锦峰重工(钦州)年产20万吨海洋重装项目、远景钦州智慧能源产业基地项目,全力打造以海工装备、修造船、汽车为主的千亿元装备制造集群。(牵头单位:市海洋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自贸试验区钦州港片区有关部门,市发展改革委)
11. 建设“双龙头”引领的大型临海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加快电子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主动对接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经济区等发达地区,吸引电子信息上下游供应商企业进驻,推动发展新型显示、高端服务器、高端软件、5G智能设备等产业。创新利用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培育一批龙头骨干企业,启动一批“双百双新”项目。加强与东盟国家在互联网、大数据、电子信息等产业合作,探索液晶显示器、新型元器件、计算机整机及配件等跨国产业园建立。规划建设PCB产业园、5G智能终端产业园等电子信息产业园中园,支持以泰嘉超薄玻璃基板深加工项目、港创智睿智能终端产业园项目等为龙头的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市投资促进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自贸试验区钦州港片区有关部门)
12. 加快临港新能源材料产业发展。巩固扩大高纯度硫酸锰、氢氧化锂产业优势,全面推进中伟新材料南部(钦州)产业基地项目建成投产,以三元、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为重点,补全其他电池关键材料深加工产业,择机发展上游镍盐、钴盐、锂盐等资源型原料作为补充,延伸发展锂电池电芯、模组装配等下游产业,初步形成“以三元及磷酸铁锂双链条正极材料为引领,基础锂电池材料为补充”的新能源材料体系。(牵头单位:市石化产业发展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海洋局,自贸试验区钦州港片区有关部门)
13. 积极培育新型海洋清洁能源龙头企业。集中实施一批热电联供、平价光伏电站、低风速试验风电场等新能源建设项目工程,推进海洋能源产业快速发展。争取尽快启动建设LNG项目,超前谋划建设大洋深海油气矿产资源深加工基地。加快海上风力发电产业发展,合理发展“渔光互补”产业。积极开发潮汐能、波浪能等新型清洁能源。重点推进钦州康熙岭渔光一体光伏电站80MW平价试点项目、广西钦州康熙岭200MW(二期2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海洋局,自贸试验区钦州港片区有关部门,钦南区人民政府)
14. 加速海洋生物医药龙头企业成果转化。拓展与东盟国家在海洋生物技术研发、海洋生物医药、中医中草药等方面的合作,加大引进生物医药高新技术企业、研发团队、研究平台。建设中国-东盟生物医药产业化基地。支持广西邦琪药业集团、广西慧宝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广西南珠制药有限公司等本地龙头企业发展,推动海洋微生物、抗癌活性物、鲎试剂、珍珠等海洋生物资源成果孵化转化,加快培育海洋生物医药产业集群。支持北部湾中医药健康产业园项目、钦北区医药产业一体化项目开工投产。〔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投资促进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海洋局、市外事办,自贸试验区钦州港片区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
15. 推进海洋传统渔业提质升级。大力引进企业投资建设海洋牧场项目,争取获批建设钦州市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大蚝浮筏生态吊养、深水抗风浪网箱养殖等现代海洋渔业示范基地,打造生态型“蓝色粮仓”。加快建设沿海现代渔港项目,启动钦州渔港经济区规划建设,继续完善渔港服务配套设施功能,推动犀牛脚渔港、海洋产业园等项目建设。推进海洋渔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开发海洋休闲渔业多种业态,继续开展稻渔生态综合种养,盘活渔村经济。丰富钦州蚝情节国家级渔业节庆品牌内涵,打造钦州大蚝中国特色产业优势区。(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海洋局,自贸试验区钦州港片区有关部门,钦南区人民政府)
16. 提升海洋特色文化旅游品质。深入挖掘和凸显提升钦州英雄文化、海丝文化、岭南文化、疍家文化等北部湾海洋文化内涵,开展钦州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址西坑古运河考古试掘,加强乌雷炮台、平南古渡等文化古迹、遗址修复和保护工作。以滨海新城沙井岛为核心,培育滨海特色旅游业,争取继续办好国际沙滩排球赛、水上运动等高端精品赛事,延伸发展海洋体育产业链,打造钦州国际滨海体育休闲基地。培育一批海上旅游线路,探索海岛旅游与邮轮、游艇旅游相结合,推动乌雷港国际客运中心等项目建设,建设犀丽湾、永福湾、七十二泾等滨海景点,打造“平山岛-沙井岛-龙门七十二泾”、“大风江-三娘湾-沙井岛”等江海湖岛旅游线路,逐步开辟钦州沿海直达环北部湾城市、国内沿海城市及东盟国际的海上旅游观光航线。谋划三娘湾白海豚康养文旅小镇、钦州湾滨海旅游度假区等项目,打造集休闲度假、健康养生、海上观光等功能的北部湾海洋生态度假旅游目的地。策划举办以海洋文化为主题的区域论坛、展会、节庆活动。重点推进广西浦北越州故城文物保护利用项目、灵山县新圩大庙岭乡村旅游度假区项目、罗阳富硒谷生态乡村旅游区项目等建设。〔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配合单位:市乡村振兴局、市海洋局,自贸试验区钦州港片区有关部门,钦州海事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
17. 发展向海特色产业。依托钦州港进口木材量多质优以及中国-东盟进口木材深加工产业园的地理位置优势和港口优势,做优进口木材贸易和木材精深加工产业;完善林、浆、纸一体化产业链,打造北部湾大型造纸基地;重点发展以大豆油为核心的油脂制品,支持中粮油脂、港青油脂等大型粮油加工企业开发更高附加值的精细加工产品;依托指定进口口岸、海产品养殖基地、西南唯一进口活畜屠宰场等优势,积极发展进境肉牛加工、海产品加工、燕窝加工、清真食品等特色食品加工产业。重点建设北部湾林木产业园项目、钦州市那丽产业园进口木材加工项目以及灵山县、金桂二期180万吨高档纸板扩建项目及配套工程、中国-西部沿海粮食产业园项目、北部湾华侨投资区澳华进口牛羊综合加工项目。〔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自贸试验区钦州港片区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
18. 推动科技创新。推动“产学研”一体化,与自治区科技厅、北部湾大学、涉海企业、科研机构合作建设绿色石化、海工装备、海洋生物医药、海洋渔业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培育海洋龙头企业,启动一批海洋产业技术攻关项目,推进“产学研”合作。共建绿色智能船舶研究院、海洋生物医药协同创新平台、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推动筹建中国-东盟国家海洋科技联合研发中心、广西海洋创新联盟。规划建设北部湾大学科技园,申报自治区级、国家级大学科技园。(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海洋局,北部湾大学,自贸试验区钦州港片区有关部门,钦州高新区管委)
19. 壮大人才队伍。引进和培育向海经济各层次人才。大力提升高层次人才安家落户、创新创业、科学研究、深造发展等优惠政策,完善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提高人才在子女入学、购房、医疗等方面的引进待遇,创新实施人才分类评价、顶尖人才“一事一议”、绿色通道升级、“产业人才集聚”专项行动,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打造钦州职业教育园区,培养向海产业发展急需的创新型高技能人才。加大基础教育与医疗服务人才引进力度。为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等重点区域和学校的外来人口开通办理流动人口居住证、迁移落户手续绿色通道,在自贸新城高标准规划建设搬迁安置小区,完善生活、商业等配套设施。推进与东盟国家的人才交流与联合培养,与东盟国家高校建立国际化海洋科技人才培养联盟和中国-东盟研究生教育基地。〔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海洋局,北部湾大学,自贸试验区钦州港片区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
20. 优化营商环境。按照“便利在身边、便利在指间、便利在全天”的工作思路,深化政务服务改革,完善政务服务行为监管,优化线下办事流程,提升线上服务效率。持续深化政务服务“三集中三到位”,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营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进一步降低企业税费,降低用地用海等生产要素成本,改善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融资环境,营造高质量发展的产业环境。积极发展总部经济以及平台经济等新经济新业态,谋划建设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投资促进局,市税务局)
21. 整合招商资源。深入开展湾企、民企、央企“三企入钦”产业大招商行动,探索实施“金融+”招商引资模式。健全市有关部门、县区与自贸区钦州港片区招商工作联动协作机制,形成全市上下树立“一盘棋”发展意识、“大海洋”发展理念、“向海集聚”发展思路的良好局面。发展“飞地经济”,建立与北部湾城市群、中西部地区、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城市合作机制,建设临港产业园和物流基地、海洋特色产业园区,将川桂国际产能合作产业园打造成为西部地区陆海合作示范平台。推动各地自贸区之间的互动交流平台,共建优势互补的跨区域合作产业园区。加快推动面向中国、东盟两个市场的总部经济在自贸区钦州港片区集聚。(牵头单位:自贸试验区钦州港片区有关部门;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海洋局、市投资促进局)
22. 综合开发和利用海洋资源。开展海岸带、近海等区域的海洋资源全面调查,合理开发利用海洋矿产、海洋生物等海洋资源,筹建海洋投资公司,助力小微企业向海发展。积极推进海砂、海洋微藻等特色海洋资源产业化,探索碳汇渔业发展模式。科学规划各类海岛的主体功能,创新海域海岛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海域和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的市场化配置机制及流转管理制度,推进海岛资源科学开发。(牵头单位:市海洋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
23. 构建陆海统筹污染防治体系。实施入海污染物总量控制,开展陆源入海污染源调查。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加强钦江、茅岭江、大风江等入海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加大沿海工业企业、海水养殖及船舶港口污染等防控力度。〔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局,自贸试验区钦州港片区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
24. 推进实施蓝色海湾整治行动。落实海洋生态补偿制度,做好渔业生态养殖、湿地生态效益补偿等工作,建立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继续实施“蓝色海湾”综合整治行动,修复受损岸线、河口、海湾等重点海洋功能区域。深入实施“南红北柳”湿地修复工程,开展红树林典型海洋生态系统修复,确保湿地功能不减退。〔牵头单位:市海洋局,自贸试验区钦州港片区有关部门;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
25. 科学划定钦州海洋生态红线。加强资源调查和统筹规划,科学划定海洋生态红线。大力保护海洋珍稀濒危物种,积极保护和修复渔业生态资源。加强北部湾中华白海豚栖息地保护,多措并举保护中华白海豚。在茅尾海、七十二泾、三娘湾等重要渔业水域开展放流增殖,坚持完善伏季休渔制度,控制海洋捕捞强度,保持海洋生物多样性。〔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海洋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
26. 提升海洋监测预报减灾能力。完善海洋导航、通信、水文、气象预报、应急响应、航运管理等涉海信息服务基础设施。建设覆盖近海的海洋资源监测网络,实现涉海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开展海洋预报自主能力建设,开展海上溢油和危化品泄漏应急监测能力建设,提高重大海洋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加强海洋气象监测站点、浮标气象站,海气通量观测、新一代天气雷达和测雾雷达建设,加快提升与陆地网格预报融合的北部湾海域海洋气象智能网格预报业务水平。(牵头单位:市海洋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钦州海事局、市气象局、广西沿海水文中心)
27. 组建海洋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地方涉海行政执法事项,开展海洋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组建海洋综合执法机构,承担海洋综合行政执法职能。探索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逐步实现一支队伍执法管海的局面,提高执法监管效能,有效提升我市海洋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基本形成与我市海洋事业发展相适应的海洋综合行政执法体系,为我市向海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执法保障。(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海洋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钦州海警局,钦州海事局)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钦州市向海经济发展的领导和统筹协调机制,成立钦州市向海经济发展工作委员会,并履行相应职能。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海洋局,具体承担海洋强市建设综合协调、督导检查、指导服务等工作,定期组织召开协商会议,研究解决发展向海经济的重大事项、重大项目和重大问题等,统筹推进海洋强市建设。
(二)强化责任担当。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把发展向海经济、建设海洋强市放在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市海洋部门牵头负责向海经济发展工作,各牵头单位、配合单位抓好落实,认真分解任务,细化具体措施,相关县区、园区要加强协作,以项目为抓手,形成合力,共同推动落实。
(三)强化要素保障。研究制定支持向海经济发展、特色海洋产业发展、海洋科技创新平台及研发应用等方面政策措施,在用地、用海、资金、融资等方面给予专项扶持。加强向海经济招商,引进海洋产业重大项目、优势企业。做好向海经济发展战略研究,加强城市间交流,学习借鉴先进地区海洋经济发展经验做法。
(四)增强向海意识。健全海洋科普宣传长效机制,新建一批海洋教育基地、海洋科普基地,拓展海洋教育大众传播渠道,推进海洋教育进社区、进校园、进课堂,普及海洋知识,提升公民向海发展的意识。加强涉海法律法规和海洋政策的宣传,不断增强全民对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环境、维护海洋权益、传承海洋文化的意识。
(五)抓好监督考核。统筹向海经济发展工作与全市海洋工作,市向海经济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制定年度工作计划、任务清单,明确相关部门、县区、园区的任务,分解落实。加大督导工作力度,定期组织开展专项督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成员单位需分别于每年6月15日前、12月15日前将年中、年度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市向海经济发展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下载:钦州市加快发展向海经济推动海洋强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重大项目表
钦政办42号(关于印发钦州市加快发展向海经济推动海洋强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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